即墨區政府原黨組成員、即墨國際商貿城管委原主任劉永軍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1-01-07 19:22 清廉之島
日前,經市委批準,市紀委監委對即墨區政府原黨組成員、即墨國際商貿城管委原主任劉永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永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配備駕駛人員,搞錢色交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未經審批違法建設、非法占用集體土地。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劉永軍作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利用手中權力大肆斂財、濫權妄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劉永軍開除黨籍處分,終止其中共即墨區第十四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