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根據內地與香港、澳門特區政府簽署的補充協議有關規定,從今年開始,港澳居民也可以在內地申辦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了。近日,工商系統有關機構已在注冊大廳設立了港澳居民申辦個體工商戶的專門窗口和“綠色通道”。
據了解,按照規定,自今
年1月1日起,香港、澳門永久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以在內地設立個體工商戶,無需經過外資主管部門審批,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登記。港、澳居民可以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包括:零售業(不包括煙草零售)、餐飲業、居民服務業和其他服務業中的理發及美容保健服務、洗浴服務、家用電器修理及其他日用品修理等。申辦個體工商戶的組成形式僅限于個人經營,不能采用合伙經營或家庭經營等方式,其從業人員不得超過8人,經營場所面積不得超過300平方米。申請人憑身份證件、身份核證文件,以及其他相關材料,即可直接到工商部門申請登記,工商部門將提供申請、受理、審批一站式服務,符合條件的當場予以登記,在營業執照上加注“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字樣。
據了解,根據廣東地區先行登記的經驗和實踐,結合我市實際和登記軟件修訂情況,我市港、澳個體工商戶登記工作擬分三步走。第一步,在2005年底以前,所有港、澳居民在我市申辦個體工商戶登記,均由市局負責登記管理并進行統計綜合;第二步,自2006年1月1日開始,相關登記工作移交分局負責,納入正常登記、管理范疇;第三步,待條件成熟,逐步委托轄區工商所登記。據悉,自1月1日至今,工商部門已接到不少港澳人士的咨詢。為保障工作質量,工商部門將特別注意港澳居民在語言和文字使用上與內地居民的差異,熱心幫助港澳居民解決登記過程中的實際困難。(孫裕磊鮑文輝劉錕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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