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起退休職工追索拖欠社會保險案———2004年,市北區某實業公司下屬的電器廠、服裝廠、發制品廠拖欠278名退休職工長達8年社會保險、工資等費用達150萬,退休職工們集體信訪。市北區政府將此事交給區司法局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市北區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后,指派擅長勞動爭議方面問題的律師代理此案
,經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不懈努力,退休職工們在勞動仲裁中勝訴,并由此獲賠150萬。 這是一起待崗人員追索拖欠10年之久的社會保險、待崗生活費案———黃島區某鉛筆公司23名待崗人員前不久到區援助中心咨詢,援助律師及時引導他們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援助中心受理后指派律師代理。經勞動仲裁、法院訴訟,職工們獲賠30余萬。
這是一起殘疾人追索交通事故賠償金案———殘疾人李某被肇事司機撞傷,假肢嚴重受損,受害人到殘聯信訪,殘聯將案件轉到區法律援助中心,律師為其提供法律援助,經法院調解,殘疾人獲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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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法律援助、法律服務部門著眼于維護社會穩定、為群眾排憂解難,積極引導和幫助群眾依法解決矛盾和維護自身權益,據統計,一年來,全市共有律師684人次參與了政府信訪接待工作,接待上訪群眾5662人次,調處解決涉法糾紛516件,提出法律建議233條,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健全“一縱三橫”網絡
市區兩級司法行政機關授權法律援助機構,組織律師參與涉法信訪工作,把工作重心下移,滲入到社區管理體系中,建立健全了律師參與依法處訪的組織機構,實現了“一縱三橫”。
“一縱”是指:在街道(鎮)設立依法處訪工作聯絡站,在居(村)委會設立聯絡員。各區(市)以法律援助中心為樞紐,與同級黨政信訪部門建立密切的工作聯系。
“三橫”是指:一是,與社會團體和政府維權部門加強橫向聯合,兩級法律援助中心與同級殘聯、婦聯、老齡委、共青團、工會開展“共筑法律援助綠色通道”活動,對涉法性信訪事件直接轉到法律援助中心進行法律咨詢,從而將信訪事件轉入法律解決的渠道。在此基礎上,又分別成立了婦女、殘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聯絡中心和聯絡站,其負責對涉法信訪人的經濟困難情況進行初步審查,符合條件的建議到當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市法律援助中心還與“雙擁辦”簽定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協議書,開展“穩軍心、固邊防,法律援助邊防行活動”。二是,與在青的兩所監獄和一所勞教所建立橫向聯系,設立服刑人員和“兩勞人員法律援助工作室”,切實維護特殊群體的合法權益。三是與在青大專院校進行橫向聯系,成立青島大學法律援助聯絡中心,300名青島大學法學院的高年級師生成為第一批法律援助社會志愿者。
目前,我市律師參與涉法信訪工作已初步形成以司法行政機關為領導、以法律援助中心為樞紐,以律師所、公證處、法律服務所為骨干,以市有關部門、社團組織為輔助,以社區、街道、家(居)委會為基礎,以社會志愿組織和人員為補充的社會化、網絡化體系。
規范“四項運行機制”
在實際工作中,我市積極探索律師參與涉法信訪工作機制,摸索出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建立了“四項運行機制”。
一是組織機制。在各區市設立律師參與涉法信訪工作聯席會議,由區(市)黨委、政府分管領導,政法委、司法局、信訪局、公安局、婦聯等部門負責人及律師組成。在街道(鎮)相應建立涉法信訪工作小組,主要負責分析轄區涉法信訪工作情況和信訪形式、信訪動態、研究處理涉法信訪案件。
二是接訪機制。律師擔任法律顧問陪同黨委政府領導公開接訪,為突發事件或疑難信訪案件提供法律意見;信訪部門在接待廳(室)設立法律咨詢窗口和法律顧問接待室。援助中心指派律師定期參與信訪局窗口接訪工作,解答上訪群眾提出的法律問題,引導上訪人通過法律程序解決涉法信訪案件。需要尋求法律援助的,由市、區兩級法律援助中心統一進行受理審查,符合條件的提供法律援助。需要代理訴訟的,由律師所提供法律服務。
三是聯動調解機制。以調解中心、綜治辦,信訪辦聯合辦公為主體,吸收工會、婦聯、殘聯、計生、團委、老齡委和土管等部門的人員參加,共同聯合調處涉法信訪案件,聯合開展民間糾紛大排查,把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
四是考核監督機制。將律師參與涉法信訪、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工作量和工作效果與每年的考核注冊掛鉤,每年考核考評其義務量的完成情況,督促律師盡職盡責參與涉法信訪工作。
落實“三個結合”
一方面,堅持依法處訪與“平安青島”建設相結合。我市法律援助、法律服務部門近兩年來開展了一系列幫困助弱活動:一是配合市政府的“送溫暖”工程,開展了向本市低保戶、特困職工家庭提供優先法律援助。如宋某是我市的特困職工,因工傷補償與企業發生糾紛,經勞動仲裁,宋某勝訴,但企業又向法院起訴。李滄區法律援助中心接受這一案件后,指派援助中心律師為宋某代理,使其終獲2.5萬賠償。二是組織法律援助社會志愿者定期開展“法律援助進社區”、“送法進校園”活動。三是開展“法律顧問愛心助殘”活動,指派律師為200名特困殘疾人擔任法律顧問,保障其免遭不法侵害。四是與政府維權組織和社會團體開展“共筑法律援助綠色通道”活動。
另一方面,堅持依法處訪與創建法律援助品牌相結合。我市法律援助機構將參與信訪工作納入創建品牌工程中。到法律援助中心來訪的群眾中,老、幼、病、殘占60%以上,他們是社會上的弱者,也是黨和政府關心的重點。在接待涉法性信訪事件時,律師和援助機構工作人員急其所急、想其所想、幫其所需,把“熱心、耐心、細心、誠心、盡心”工作法貫穿其中。在辦理涉訪信訪過程中,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信訪人及時提供法律援助,推行了信訪案件責任制,對重點涉法信訪案件實行定人辦、限時辦。近兩年,我市兩級法律援助機構受理的涉法性信訪案件的對象涉及到老人、婦女、兒童等各個方面,主要為婚姻、撫養、勞動損害賠償等與殘疾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案件。
與此同時,堅持依法處訪與維護政府形象相結合。我市法律援助、法律服務部門在依法處訪工作實踐中,有效實施了“一二三四五工程”:一是堅持“一個信念”即為政府和百姓排憂解難的信念不動搖;二是抓住“兩個環節”,即在接訪和審查承辦兩個環節上狠下功夫;三是處理好“三個關系”即認真處理處好司法行政機關與信訪部門的關系、認真處理好信訪當事人與所涉及有關部門或單位、個人的關系、處理好信訪事件中涉法與非涉法之間的關系;四是實行“四個應該”,即應該勸阻的堅決勸阻、應該釋疑的一定釋疑、應該糾正的立即糾正、應該援助的依法援助;五是堅持即不拒信訪事件于門外、不畏信訪事件之難處、不推信訪事件之責任等“五不”。戴謙邵乃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