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和引導我市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健康發展,根據《青島市"e網平安-共建和諧文明網絡"活動》(青公發[2005]45號)文件精神,"e網平安"活動領導小組決定開展創建青島市"誠信網站"活動,實施方案如下:
一、活動目的
通過開展創建"誠信網站"活動,培養互聯網信息服務單位自覺遵
守網絡道德規范意識,誠信建網,依法建網,促進電子商務樹立良好的信用體系,使我市網站在2006年底達到"誠信網站"建設標準,形成文明健康的網絡環境,提高我市信息化建設水平的目的。
二、活動范圍
青島市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個人在互聯網上建立的有獨立域名的網站。
三、組織領導
"誠信網站"創建活動由"E網平安"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
四、創建標準
創建標準是網站的建立、運營合法,傳播的信息健康、安全、真實、可靠,沒有欺詐行為,具體標準如下:
1、網站獲得國家信息產業部門批準或備案,并在公安機關辦理了備案手續。網站主頁的顯著位置標注"E網平安"備案圖標。
2、有健全的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網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有信息發布、審核、登記、維護制度和及有害信息監視、處理等制度和技術措施。
3、從事新聞、出版以及電子公告等服務項目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記錄提供的信息內容及其發布時間、互聯網地址或者域名;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的記錄備份應當保存60日。
4、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的互聯網站獲得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審核批準。
5、視聽節目取得《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6、從事電子商務的網站,沒有欺詐行為和虛假信息。
7、網站內容有下列有害信息之一的,不能評為誠信網站:
⑴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⑵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⑶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⑷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⑸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⑹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⑺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⑻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造成較大影響的;
⑼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五、方法步驟
(一)發動階段
1、在互聯網上開辦"誠信網站評選"網頁,刊登《關于開展誠信網站創建活動的通知》,開設投票和登記表填報等欄目。
2、加大宣傳力度,在青島新聞網上建立"評選網頁"和"備案網站"的鏈接,讓廣大互聯網信息服務單位,積極參加創建評比活動。
(二)創建階段
公安機關在備案過程中,認真檢查網站各項信息網絡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特別對從事電子商務的網站,要嚴格把關,杜絕欺詐行為,并結合開展的互聯網站專項清理整治活動,依法打擊、取締傳播有害信息的網站和網上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通信管理局、廣播電視局、工商局、市政府新聞辦依據各自職責,共同參與,齊抓共管,確保我市的網站達到創建標準。
(三)評比階段
1、評比方法
評比工作采取網民投票和專家評審相結合的方法.
2、統計出評比網頁上的投票結果,按照得票高低排出初選名單,組織網絡技術專家和E網平安領導小組有關人員組成評審組,對進入初選名單的網站按照評比標準進行審定,最后在誠信標準的基礎上,再結合網站內容、網站規劃和設計水平優劣來最終評定出優秀的誠信網站。
(四)總結和表彰階段:2006年底,召開青島市創建"誠信網站"活動總結表彰大會,對創建活動進行總結,對評選的優秀"誠信網站"進行表彰,并在我市主要新聞媒體采用不同形式進行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