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下午,記者從濟南市政府獲悉,經國務院批準,從11月1日起,濟南市開始辦理居民個人赴港澳旅游業務,成為我省惟一一個個人可以赴港澳游的城市。
據濟南市副市長王天義介紹,截至目前,全國已有38個城市個人可到港澳旅游,此次與濟南一同開通個人港澳游的城市還有沈陽、大連和成都。
自20
05年11月1日起,濟南市居民可申請港澳個人游,申請分兩種情況:市內五區居民憑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戶籍證明,由本人向濟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領取《中國公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審批表》;章丘市、長清區、平陰縣、濟陽縣、商河縣的居民需向其戶口所在地的市、區、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領取“申請表”。出入境管理部門將簽發往來港澳通行證及訪問簽注。領取申請表后兩種情況皆需履行下列手續:申請人需提交填寫完整并貼有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申請表和相同照片一張;交驗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其他戶籍證明并附復印件。已持有效通行證、再次申請往來香港或者澳門的,還須提交原通行證。
辦理來往港澳通行證時,提供的照片必須為本人近期正面單人免冠彩色證件照(光面相紙),背景顏色為白色,人像清晰、層次豐富、神態自然。國家公職人員不著制式服裝,兒童不系紅領巾。提供的照片必須為兩寸半身證件照尺寸。濟南市公安局承諾,居民赴港澳個人游的相關手續,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結。
相關收費標準為:往來港澳通行證為100元人民幣,一次簽注需要20元人民幣,二次簽注需要40元人民幣。繳費可在濟南市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以及中國銀行各分理處辦理。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及銀行、金融等部門有關工作人員,申請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個人赴港澳旅游簽注,須按干部管理權限提交單位意見后,才能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軍人需要提交部隊批件和軍官證(或離退休證)及復印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入境管理法》規定,有下列五種情形之一的,不批準出境: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法院認定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結民事案件不能離境的;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的;正在被勞動教養的;國務院有關主管機關認為出境后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港澳通行證有效期5年,訪問簽注的有效期為3個月,申請人可根據需要自行選擇一次簽注和兩次簽注,每次簽注在港澳地區可停留7天。一次簽注在簽注有效期內,只能往返港澳一次,二次簽注可以往返兩次。對于在港澳地區從事違法活動被遣返回內地的人員,再次申請赴港澳地區將受到嚴格限制,情節嚴重的,根據有關規定,公安機關將視情節在1至5年內不受理其出境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