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后,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須按照流程及時辦理。用人單位應從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辦理解聘備案,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審核職工應享受的失業保險資格和月數。已解聘備案的人員應及時到戶口所在地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五市及城陽區到市、區就業服務中心)辦理失業登記,同時符合享受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可提出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每月15日前核準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 險金申請的,個人可自核準當月到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或區市就業服務中心申領失業保險金;每月15日及以后核準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的,失業人員自核準的次月申領失業保險金。(記者 陳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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