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8月28日訊? 2009年7月,李滄區清湖工程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承租了一處房產,但因該房產所屬的置業集團在簽約前曾將此房租賃給一化工涂料廠,化工涂料廠又將此房轉租給個人,由此該四者之間由于租賃關系約定不明而產生糾紛,最終造成承租方清湖工程有限公司的租賃合同無法履行,久拖3年,經仲裁、法院執行未果…… ??? 記者了解到,近日,李滄區檢察院民行部門通過建立 “評估預警機制”,“涉檢信訪評估預警聯絡員”敏感的意識到上述案的租賃關系復雜,牽扯人員較多,上訪人員情緒激動,如果處理不當,定會激化矛盾,造成不良影響。 ??? 隨即,該院民行干警立即填寫了《涉檢信訪評估預警表》,建立了案件資料庫,對該案進行認真梳理,多次找置業集團、承租方等人員進行協調、溝通,最終,四方達成協議,相關當事人均表示非常滿意。 ??? 據悉,該院民行部門為妥善處理申訴案件,不斷向前延伸辦案觸角,與本院信訪部門聯合建立了“信訪評估預警機制”,即派民行干警作為“涉檢信訪評估預警聯絡員”于每周三、周五到信訪部門進行接訪,做到超前跟蹤、處理、化解矛盾,服務保障民生。該院還通過該“評估預警機制”妥善化解其他矛盾糾紛4件。(青島新聞網記者 李志強 通訊員 李玉紅 王杰 林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