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點二:“門診統籌”緩解“看病貴、看病難” ????上世紀50年代初至80年代末,近40年的時間,青島市與全國一樣,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的是公費醫療制度,國有企業及縣以上集體企業實行的是勞保醫療制度。這些制度,在當時較好地保障了職工的基本醫療,提高了職工的健康水平。 ????然而,近年來,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對醫療保障的要求也在不斷提升,在這種情況下,青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 ????根據青島的實際情況,我市門診統籌試點工作按照“政策引導、自愿參加、示范帶動、穩步推進”的原則逐步展開。城鎮居民醫保的老年居民、重度殘疾人、非從業人員按照每人每月10元的標準從居民醫保基金中提取門診統籌金,個人不繳費。退休職工按每人每月30元(個人賬戶10元,統籌基金20元)、在職職工按每人每月18元(個人賬戶8元,統籌基金10元)的標準建立門診統籌金。簽約退休人員和在職職工在本人醫保社區定點單位發生的符合統籌支付范圍內的普通門診醫療費,在一個醫療年度內累計1500元以內的部分,由門診統籌金支付50%。簽約老年居民、重度殘疾人和非從業人員,在一個醫療年度內累計1200元以內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由門診統籌金支付30%,普通門診醫療費實行按簽約定點人數包干限額結算,在包干標準以內的據實撥付,結余定額可結轉下季度使用。 ????門診統籌制度的實施既方便了參保人就近就醫,又使基金定向流入基層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有利于從大醫院分流門診患者,破解大醫院人滿為患、社區醫療機構門庭冷落的困局,逐步形成“小病在社區、大病進醫院”的合理就醫格局。另外,門診統籌實行社區定點,包干管理,解決了普通門診費用控制的難題,能夠有效降低基金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