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氏家族譜 ????據香港《明報》報道,創辦服裝品牌Bossini的香港著名紡織商人羅定邦離世14年后,其遺囑內容6日于香港高院曝光。羅氏第二代后人就父親遺下的巨額遺產爭訟,披露羅定邦生前決定將身家平分為三部分,一份行善,一份給羅氏后人發展,而余下一份則特別留給一個已經失蹤的兒子。大律師指遺產目前賬面約值10億元,即平均每份約3億元。 ????羅氏家族爭產案昨日于高院聆訊。 ????曾審議龔如心遺產案的高院法官林文瀚,昨日聽罷各方陳辭后押后裁決,由于聆訊只涉及法律觀點爭拗,羅家中人毋須作供,原訟雙方昨日沒有任何人到庭旁聽。 ????觸發官司的“意愿書”,為1996年4月羅定邦在病榻上要求下屬代撰后簽署,并由當時仍在世的妻子陳楚思及六子羅家駒見證。羅定邦于意愿書中委任羅蜀凱為“執行人”,要他盡量跟隨其3個意愿平分遺產,即發放予失蹤兒子、用作慈善用途及資助羅氏后人。羅定邦把所有決策權盡交羅蜀凱,禁止其余后人異議。立下意愿書后4個月,羅定邦以86高齡撒手塵寰。 ????除了羅定邦長子羅樂風未有派代表參與訴訟、六子羅家駒不表反對外,羅定邦其余子女,連同羅家第3及第4代均與“二叔”羅蜀凱打對臺,指羅定邦只委任羅蜀凱以“信托人”身分管理遺產。 ????代表羅家寶、羅穎怡等后人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出:“羅(定邦)的目標清楚不過,他把家產平分3份,一份給予后人、一份作慈善用途,至于余下一份給失散兒子,因為他身為人父卻未及照顧,覺得有所虧欠。”他表示,羅蜀凱即使權力有多大,也必須依意愿書分配財產。 ????不過,羅蜀凱的代表大律師石永泰著眼意愿書的字眼,指羅定邦給予二子無限權力,并非簡單信托,羅蜀凱獲準“全權管理”及“擁有”資產,他只需“盡量遵照”先父3個心愿,毋須“強制依從”,只是當中附帶條款,要求羅蜀凱照顧有困境的后人。 ????石永泰表示,羅蜀凱有權選擇酌情送贈或借貸接濟家人,他舉例:“假如羅家后人全部大富大貴,則不符合意愿書中"困境"的要求,羅蜀凱亦毋須分配該部分遺產。”石永泰再舉例說,假如羅氏后人真的有“困境”,若羅蜀凱只借出一毫子,并要翌日清還,嚴格上亦算履行了接濟責任。 ????羅定邦六子羅家駒于誓章中表示,羅定邦96年3月曾叫他找律師想立信托,但他見父親體弱,讓他多休息而作罷,可見父親當年有立信托的意圖。余若海則補充說,羅定邦1976及89年兩次攤分公司股份,即使其中一子非由元配所生,但分配方式仍是各子女一視同仁,以此推算,羅定邦希望只讓羅蜀凱獨得三分之一遺產的可能性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