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報道,前不久,一些商業銀行把同城ATM跨行取款的服務收費由2元提高到了4元,引起社會強烈關注。國家發改委在7月28號就這一現象表示,已經配合銀監會研究起草新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對商業銀行有關服務收費進行了比較全面和系統的規范。之后,有媒體報道說,銀監會正加大力度對各家銀行3000多項收費進行檢查,一些違規收費項目已經被嚴令叫停。 ????記者從有關渠道了 ????7項服務嚴禁收費 ????《征求意見稿》規定,商業銀行對客戶提供以下7項服務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包括:同行個人儲蓄賬戶的開立和撤銷;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和撤銷;同城同行存款、取款、轉賬業務;無論以電子形式,還是紙制形式,銀行提供的不超過1年的本行對賬單服務不得收費;通過銀行柜臺、ATM、電子銀行等提供的境內本行查詢服務也不可以收費;通過POS、ATM機,或者轉賬電話提供的境內跨行查詢服務;密碼重置服務相關費用納入賬戶、密碼、電子證書等掛失費處理,不得單獨收費。據記者了解,這其中有多項服務現在都是要收費的,而且收費不低,比如密碼掛失在有些大銀行要收10元。 ????此外,商業銀行辦理代收水、電、燃氣、電話、有線電視等費用以及代付工資、社會保險金、住房公積金等代收代付業務,應按照“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收取手續費,不得向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收取費用。 ????執行收費要提前5個月公告 ????《征求意見稿》還規定,商業銀行執行相關收費前,應至少提前5個月在相關營業場所顯著位置、主要媒體和商業銀行網站進行公告,使客戶享有獲得價格信息和自主選擇服務的權利。客戶在使用服務前明確表示不接受相關服務價格的,商業銀行應及時終止相關服務,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客戶接受服務。 ????對于在同一銀行開立多個賬戶的客戶,商業銀行在開立賬戶時,應明確告知年費、賬戶管理費、小額賬戶管理費等服務價格信息,并可采用柜臺工作人員提醒、網站公告、電子銀行操作界面提醒、對賬單標注等多種方式向客戶進行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