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日上午,本報熱線接到了一女士的電話,她表示:“我是網絡紅人鳳姐,我在臨沂做了一個夜場,剛開始的時候我們說好的價格是出場費兩萬,但我回到酒店,他們只給了我三千塊錢。這是明目張膽的欺騙,這是違法!” ????記者核實了鳳姐的身份后,撥打她在本報熱線留下的手機號,但她表示只希望短信聯系。隨后鳳姐向記者敘述了事件的原委,“日前有人聯系到我,稱是浙江衛視的,有一個慈善活動希 ????鳳姐隨后告訴記者,自己以前出場費為三萬,最近活動減少,所以降到了兩萬。她說:“最近出鏡率、曝光率連連下跌,所以我就有個媒體新聞優惠的做法,電視臺和完全不出新聞的酒吧收費肯定是不一樣的,沒想到被對方鉆了空子。” ????而記者問到平時這種違約多不多時,鳳姐表示,她做長期代言才簽合同,這種小金額沒簽合同。不過她表示,去之前對方發的信息她還留著,都是答應給兩萬的。鳳姐強調:“雖然我想出國留學需要花錢,但山東打個官司連訴訟才幾千塊,我出得起。”同時,她還告訴記者:“接下來的時間,我會首先到臨沂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果仲裁無效的話,我將向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所以,現在如果有在山東省內做律師的朋友,愿意為我打官司的,請及時與我聯系。” ????記者隨后致電該夜場,對方只承認有鳳姐走秀一事,但對于究竟付了鳳姐多少出場費,直到記者截稿,對方都沒有給出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