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老于幫辦”開始問暖后,不少讀者致電報社,咨詢供熱相關問題。記者在采訪各供熱企業過程中,也對今年的供暖細節進行了關注。 ????供熱交費比例部 分降至30% ????為了盡量滿足住戶冬季取暖的需要,各供熱企業對部分用熱要求強烈的住戶,從去年就開始實行“協議供暖”,把供熱交費的比例降到了50%或30%。據悉,今年還將繼續實行“協議供熱”。 ????“500”在本采暖期,以單元為 ????有關人士介紹,室內采暖系統的設計是從整個單元樓整體運行來考慮的,熱量在有溫差的情況下會發生熱傳遞,使建筑物各個房間的溫度保持相對一致。當周圍用熱戶減少時,用熱戶的室內溫度向外散熱,降低了室內溫度。因此,不用熱的戶數越多,對用熱戶室內溫度造成的影響就越大。 ????“協議供熱”,顧名思義,即單元樓交費率達不到50%和70%的,供熱企業仍然給予正常供熱,用戶需要承擔額外一塊熱費,但供熱企業不保證室內溫度達標。在這方面,各企業在執行過程中掌握的尺度也各有差異,總的來說,協議供熱是建立在供用熱雙方自愿協商基礎之上的,達成一致的就供熱,協商不成的就不供熱,只要企業和用戶都感到能夠承受即可。 ????層高超過3米各區加收費用不同 ????今年的采暖期為2010年11月16日至2011年3月31日,共計136天。今年的收費標準仍與去年一樣,住宅采暖單價24.50元/平方米;非住宅采暖單價33.50元/平方米。而層高超過3米的房屋,采暖費有可能會增加。 ????對層高(以上、下兩層樓板中軸線之間為準)超過3米的,開發區規定,每超1米加收20%采暖費;而芝罘區、萊山區、福山區和高新區都規定:房屋層高超過3米時,每增加0.3米加收10%的用熱費,不足0.3米不計費。譬如:若網點層高為3.25米,因超出3米的不足0.3米,這樣的就不加收熱費。 ????牟平區對閣樓和地下室加收熱費???? ??? 記者從牟平區了解到,今年該區未安裝熱計量裝置的用戶,按建筑面積計算收費。地下室、半地下室層高在2.2米及以上按全面積計算。層高不足2.2米按1/2面積計算;閣樓空間凈高超過2.1米的部位計算全面積;凈高在1.2米至2.1米的部位計算1/2面積;凈高不足1.2米的部位不計算面積;其他部位相關規定執行。 ????另外,由室外樓梯進出的閣樓或夾層,凡使用集中供熱的,其用熱面積按上述規定計算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