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打假專業戶涉嫌敲詐 安徽省多家電視臺“中招” ????嫌犯劉江已被重慶警方刑拘,安慶等地警方近日亦立案偵查 ????去年以來,成都民間打假第一人劉江來到安徽省,住進賓館里專門觀看各市、縣兩級電視臺播放的廣告,并攝取有“價值”的廣告視頻,然后向這些電視臺所在地的執法部門寄舉報信,并威脅將向上級部門繼續舉報電視臺播放違規廣告,同時將舉報內容掛在其開創的“劉江說法網”上 ????據警方調查,在電視臺與其“溝通”交出不菲的“封口費”后,劉江則從網上撤下舉報信,并保證不再舉報。不少縣級電視臺交了錢后均沒有主動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今年8月,劉江因涉嫌敲詐勒索落網,而這些“打假”事件也隨之浮出了水面。昨天記者從安慶警方獲悉,劉江案涉及該市7家縣級電視臺,另外還有無為、廬江兩個縣級電視臺。目前,當地警方已經對這些案件予以立案偵查。 【劉江其人】 劉江,真名“黃勇”,1965年出生于四川成都,自幼父母雙亡,讀書較少,幾次進出少管所,曾因盜竊罪三次被判刑,由于在獄中表現良好被減刑四年提前釋放。 劉江走上打假的征途完全是出于一件偶然的事情。劉江向多家媒體自述,1996年的一天,他在一煙店購買了一條發霉外煙,于是找到商家理論,并且要求到工商局去解決,但該商家不愿去,后經協商獲得2000元的賠償,為此受到啟發走上職業打假之路。 【赴皖“撒網”】 今年8月19日,專業從事打假14年,被媒體稱作“成都王海”的劉江和其妻子,被重慶市萬州警方以涉嫌敲詐勒索,從成都的家中帶走并刑事拘留。據當地媒體報道,劉江被抓與他多次舉報重慶萬州電視臺違法藥品廣告獲取“賠償”有關。 萬州區公安分局在偵辦劉江系列詐騙案中發現,其涉嫌詐騙全國許多家市、縣級電視臺,其中就涉及安徽省多個縣級電視臺,于是向安徽省警方發出協查通報。 據了解,安徽省一共有54家電視臺曾被“劉江說法網”舉報。 昨天記者從安慶警方獲悉,劉江案涉及該市所轄8個縣(市)中的7家縣級電視臺,涉案金額有數萬元。這些電視臺最少都支付了4000元的封口費,事發后這些電視臺均沒有主動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該案還涉及合肥一家承包了無為、廬江等多個縣級電視臺廣告業務的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上述作案時間均在2009年11月份。 【受害方揭秘】 劉江是如何實施“打假維權”的呢?安徽省一名縣廣電局局長告訴記者,他曾看過劉江寄的舉報信,有四五張紙,還附有一張光盤,里面刻錄了電視臺播發的違規廣告的視頻。舉報信的開頭,劉江先做一番個人打假事跡介紹,然后是詳細介紹電視臺播發的廣告違反了那項規定。 他看到的舉報信,劉江舉報的內容是縣電視臺播發的藥品廣告中,有群眾演員代言宣傳藥品療效,以及縣電視臺違規在其他電視臺節目上打滾動字幕。 采訪中記者發現,這些交了封口費的電視臺,廣告多是由私人承包,封口費的錢也都由這些承包人支付,記者采訪中,提及“劉江說法網”舉報的事,這些電視臺大多采取回避方式。 一名縣廣電局副局長告訴記者,如果要按照法規一一對照,縣電視臺的廣告或多或少都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而劉江這個人也很坦率,他打假目的就是為了錢,而封口費的最低標準也是統一價4000元。而為了息事寧人,電視臺往往還會同意劉江的加碼。 曾向劉江支付了10000元封口費的合肥一家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的王經理說,去年底劉江發現他承包的三個縣電視臺都播放了違規廣告后,先向這些縣電視臺所在地的工商局、廣電局、藥監局、紀委等部門郵寄了舉報信,然后威脅說還將向上級部門繼續舉報,并在“劉江說法網”掛出了這些舉報信。 迫于壓力,他隨后撥打了劉江在其網站上留下的手機號碼,希望對方不要再舉報,需要錢可以商量。 在電話里劉江表示,他承包的三個縣電視臺廣告都存在問題,每個電視臺要支付5萬元“打假費”,一共15萬元,他不同意。 最后經過討價還價,王經理支付了10000元“打假費”后,劉江立即從網上撤下了舉報信。 【律師觀點】 劉江夫婦委托的律師、四川廣力律師事務所蒲虎律師表示,從敲詐勒索罪構成要件來看,主觀方面要有“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客觀上要求“使用將要實施暴力或者其他損害行為相威脅的方法”。購買到假冒偽劣產品或者“知假買假”的消費者(包括職業打假人),向商家、廠家行使懲罰性賠償請求權,是國家制定懲罰性法律條款的初衷之一,同時也是消費者的合法權利。 律師表示,職業打假人士是為公益還是謀私利,可以質疑、探討、爭議,而在打假過程中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的是確鑿的證據,以及嚴格的法律程序。 【同行說法】 劉江被刑拘后,在“打假江湖”引起了不小的震動。 廣州知名的“職業打假人”徐大江表示,得知劉江被刑拘后很吃驚,也很意外:從職業的角度上來講,劉江不應該、也不會犯這種低級錯誤;從敲詐勒索罪構成要件來看,他也不應該具備。徐大江同時表示,通過打假工作,獲取一定的報酬,應該沒有什么爭議。 “職業打假人”不管是否獲利,其產生的后果都是公益性的。 “那么,面對這個行業,國家相關部門應將其盡快納入正規監管范圍,讓‘職業打假人’的職業道德接受社會與政府的監督,而非尷尬地生存。”徐大江說,劉江被警方刑拘,不會影響打假行業;相反,會更好地提醒“職業打假者”要依法索賠。 著名打假人士王海在看過《成都商報》有關該案的報道后表示,如果劉江是以消費者身份索取賠償,那么不存在什么問題,是非常好的事,應該推廣。但是如果以舉報人身份索取錢財,恐怕就涉嫌敲詐勒索了。 【劉江打假“大事記”】 1996年 劉江開始職業打假,早期主要針對性病游醫、非法診治性病醫院、假藥品、假保健品、假化妝品、假冒品牌進行打假索賠,曾與王海等職業打假人合作打假。 1998年 通過向衛生部舉報,違法保健品“三便寶”的批準文號被注銷。 1999年 凈化成都各大商場和藥房假冒“腦白金”。 2001年 對杭州娃哈哈虛假廣告提起訴訟。走出四川,和重慶職業打假人葉光聯手,轉戰十多個城市。 2002年 擴大打假領域,對假冒太陽鏡、表帶、鋼筆、電池等購買索賠均獲成功。 2003年 對云南昆明“健之佳”銷售的假冒產品購買索賠成功,引發當地的行業整頓。 2005年起 主要針對媒體發布的藥品、食品、保健品等方面虛假廣告進行打假索賠。 【同行揭秘劉江打假模式】 消費:劉江趕赴各地交錢住進賓館,賓館里的電視里如果有違法、虛假的廣告信息,就對住宿中的劉江構成欺詐。劉江會將這些廣告拍攝下來取證。 舉報:獲取電視臺違法證據后,劉江會制訂詳細的舉報書,列舉違法廣告種種情況,向當地工商局、藥監局、衛生局、廣電局等多個部門進行舉報。在打假過程中,如果電視臺不進行整改,劉江還會再次舉報。 協商:《消法》規定,當消費糾紛發生后,經營者和消費者雙方可以協商解決。經營者愿意賠償多少,看雙方協商的結果。劉江向電視臺索賠,而不會直接向廣告承包人和廣告主索賠。但出面協商解決的,往往是廣告承包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