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1月6日訊 經過一年多的調研,今天下午,青島市教育局公布了《青島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公開征求意見稿,希望社會各界提出意見和建議。公開征求意見時間從1月6日至1月15日。 記者特別注意到,《綱要》意見稿中對市民平時普遍反映的教育問題和意見,都給予了積極正面的響應。尤其是近年市民普遍呼聲比較高的學前教育收費高及入學難等問題。《綱要》第二章的第一部分,特別指出要突出加強學前教育,堅持學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 2015年 公辦及公辦性質幼兒園達80% 《青島綱要》中寫道:在公共資源短缺的城區和農村新建一批公辦幼兒園;中小學撤點并校的富余校舍和其他富余公共資源,優先用于舉辦公辦幼兒園。 將實驗類幼兒園納入財政撥款范圍,列入機構編制管理的自收自支幼兒園納入財政補貼范圍,逐步將現有鎮(街)中心幼兒園等一批幼兒園辦成公辦幼兒園。核定公辦幼兒園教職工編制,逐步配齊幼兒園教職工。 通過新建、改擴建、撤并等形式,自2011年起按省定標準建好150所鎮(街)公辦幼兒園和1000所左右的農村獨立幼兒園。2015年城鄉公辦和公辦性質幼兒園數和在園幼兒數分別占幼兒園總數和在園幼兒總數的80%。 2015年 公辦教師數量不得低于50% 2015年,鎮(街)公辦幼兒園公辦教師數不低于教師總數的50%,每所農村獨立幼兒園和附設幼兒班至少有一名公辦幼兒教師,2020年前盡快按規定配齊公辦幼兒教師。 區(市)統籌幼兒教師資源,通過向薄弱幼兒園和民辦幼兒園選派優秀公辦教師的辦法,提高整體辦園質量。2015年全市城鄉90%以上的幼兒園達到省定辦園標準,2017年前全部達到省定標準。整合資源建設一處高水平的幼兒教師教育基地。 2013年 財政性學前教育經費占教育指出比例達5%以上 學前教育將實行政府投入、社會舉辦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擔成本的投入機制,制定并落實公辦幼兒園生均經費標準和生均財政撥款標準。明確財政性學前教育經費占財政性教育經費的比例,未來三年須有明顯提高。 2013年前各區(市)財政性學前教育經費占教育支出的比例達到5%以上,不舉辦高中的區達到10%。 每5000人住宅區 建一所規模6個班以上的幼兒園 按省、市有關規定確定規劃中小學校和幼兒園的選址、規模、面積標準,優先保障新建或擴建中小學校和幼兒園的用地,任何單位不得將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建設用地轉作他用。今后小區開發項目,配套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建設用地一律采取劃撥方式供應,供地、規劃部門在核發許可證前須書面征求教育部門的意見。 新建小區、舊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中,每5000人口的住宅區應規劃建設一所規模為6個班以上的幼兒園,由政府統籌安排并投資建設。對已完成供地小區內的非公辦配套幼兒園,按照用地性質、產權歸屬、建設程度等進行分類,逐步收歸教育行政部門管理,轉為公辦幼兒園或委托辦成普惠性民辦幼兒園。
除了學前教育,《青島綱要》對中小學教育、高中教育、職業教育、殘疾人群教育等各方面教育問題都做了詳細地說明和規劃。比如,2015年前高中教育需將班額控制在50人以內,到2020年控制在40人以內;2015年成人教育學校規范化率達到60%,到2020年達到100%;2015年前30萬人口以上的區(市)需建有一所特殊教育學校,為殘疾學生就業和繼續深造創造條件等。 對《綱要》征求意見期間,市民可直接撥打電話82715796、82751156,書面意見請寄至青島延安一路29號乙314室教育規劃辦公室,郵編:266023;或通過網絡發至gyzj@qdedu.net。公開征求意見時間從1月6日至1月15日。(青島新聞網記者 孫璐璐) 附:青島市教育事業發展和人力資源開發主要指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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