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我市開始為全市47.2萬名企業退休、退職人員調整2011年度基本養老金。企業退休人員月基本養老金人均增加206元,增幅為13.2%,高于全省平均增幅。1月份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將于2011年1月28日起劃入企業退休、退職人員的個人養老金存折中,從2月份起將隨當月養老金發放。
據悉,這是我市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七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為201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不含按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辦理退休的建國前老工人)。這次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辦法是依據全省統一政策規定,按普遍調整和適當提高兩方面進行調整。普遍調整分兩部分,第一部分每人每月增加固定額110元,第二部分按2010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的4.5%計算增加。
據了解,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再為下列四部分退休人員適當提高養老金:一是具有高級職稱資格的,1999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正高級職稱每人每月提高260元,副高級職稱每人每月提高220元;2000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正高級職稱每人每月提高70元,副高級職稱每人每月提高50元。二是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提高40元。其中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參加革命工作、享受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提高160元。三是原工商業者中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提高40元。四是繼續對年滿70周歲以上(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定的出生年月計算,下同)的退休人員予以傾斜。2010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提高60元、80元、130元;其中,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剛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分別提高90元、50元、80元。同時符合上述兩項以上條件的退休人員,可重復享受。
企業退職人員按照企業退休人員普遍調整的辦法,分兩部分調整:第一部分每人每月增加固定額88元,第二部分按企業退休人員相同比例和計算辦法增加;同時,對符合70周歲以上條件的退職人員,按照企業退休人員的年齡傾斜政策增加養老金。(記者 鞏合生)
名詞解釋
月基本養老金(即這次調整待遇按4.5%比例增加養老金的基數),是指按國家、省規定計發的養老金及歷年調整待遇增加的養老金,不包括地方性補貼和企業自行發放的部分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