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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晚,在南通開發區336省道神農中路路口,一輛寶馬越野車將一名66歲的步行老太太當場撞死。昨天,有媒體報道,司機樊某是南通市通州區一家鋼絲繩廠老板、通州區政協委員。因其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警方提請檢察機關予以批捕,記者從南通警方證實了這一消息?!蹩靾笥浾?陳泓江 綜合 肇事 棄車逃逸,省道被堵3小時 據了解,45歲的樊某是南通市通州區張芝山鎮人 被撞身亡的陳老太太是南通開發區竹行鎮洞子港村人,丈夫腿有殘疾,家中主要靠她為道路綠化清理雜草的收入維持生活。有消息稱,事發后,樊某下車看到陳老太太不行了,用手機撥打了110和120報警,并打電話給自己的幾個朋友。但交巡警到場后,卻發現樊某手機已關機。 因樊某肇事后棄車逃跑,引起陳老太太家屬和周圍群眾的不滿,一度阻止民警處置事故現場。當晚,事發現場聚集了數百名群眾,造成了336省道堵塞3個多小時。經南通市交巡警支隊民警耐心疏導,事故現場才得到妥善處置。 自首 “害怕被對方打才逃離” 4月10日清晨,樊某在朋友陪同下到南通市交巡警支隊事故科投案。當日下午,其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 有消息稱,面對民警追問為什么肇事后逃離現場,樊某反復稱是“因為害怕對方家屬打我”。樊某解釋說,事發后,自己先是乘坐朋友高某的轎車去了通啟大橋,后來到南通博物苑附近,晚上發現沒電的手機掉了。于是,第二天凌晨4點多,他就到南通市交巡警支隊門前準備投案。 民警詢問離開現場后為什么不到公安機關或其他機關投案一事,樊某稱,當時只想趕緊把事故的賠償事宜處理好,而且也委托朋友去處理了,他想等賠償事宜處理好了再到交巡警部門講清事故經過。此外,樊某堅稱,事發前自己沒吃晚飯,更沒有喝酒。但這一說法,警方已無法查實。 進展 連夜賠償,已被提請批捕 昨天,記者從南通有關部門了解到,樊某在通州當地有一定知名度,所辦企業是納稅大戶。事發后,他委托朋友連夜與死者家屬取得聯系,盡最大的誠意給予賠償,并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投案后,樊某多次懇請司法機關對他從輕處理。 前日,南通市交巡警支隊認定樊某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并提請南通開發區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樊某批準逮捕。昨天,南通警方有關人士沒有詳細介紹此次交通肇事案的經過,表示樊某被批捕后再向記者通報。 據了解,雖然樊某案發后有主動撥打110和120的行為,但未及時到案接受調查,致使部分證據滅失無法查實。依據省高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今年3月15日聯合頒布的“蘇高法(2011)135號”文件規定:“交通肇事行為人明知發生交通事故,駕駛車輛或者棄車逃逸事故現場的行為一般應當認定為逃逸。”樊某成為該意見實施以來,南通市首例棄車逃逸的重大交通事故嫌疑人。(現代快報(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