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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報訊 為幫助高校畢業生就業,青島再次出臺優惠政策。記者昨日獲悉,市政府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方面,重點扶持駐青高校的在校生和畢業5年內的大學生自主創業,放寬一次性創業補貼、一次性崗位開發補貼和小額擔保貸款范圍。其中,高校畢業生和返鄉農民工從事個體經營、創辦企業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最高金額由此前的5萬元、20萬元,提高到 鼓勵畢業生基層就業 鼓勵中小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通知》表明,對當年吸納高校畢業生達到新增就業崗位20%的中小企業,優先考慮安排扶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并優先提供技術改造貸款貼息。對企業招收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就業的,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定、科研項目經費申請、科研成果或榮譽稱號申報等方面,享受與國有企事業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我市還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特別是城市社區和農村教育、醫療衛生、文化、科技等基層崗位工作。統籌實施“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社區工作者)、“全科醫師培訓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要求各區、市切實做好免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和征集高校畢業生入伍服義務兵役工作,適當擴大“三支一扶”(社區工作者)等項目的覆蓋范圍,增加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的崗位項目,適當增加農業農技、農林建設、醫療衛生、就業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等崗位。對在公益性崗位就業并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進一步完善落實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的就業政策措施。各級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時,要劃出一定比例,定向招聘滿最低服務年限2年的 “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社區工作者)。服務期滿離崗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社區工作者)3年內享受以上政策。 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提高 《通知》要求各區、市研究出臺促進大學生創業引領性文件,重點扶持駐青高校的在校生和畢業5年內的大學生自主創業,放寬一次性創業補貼、一次性崗位開發補貼和小額擔保貸款范圍。完善落實大學生創業相關的工商稅收等優惠政策,創新貸款政策,規范并合理利用民間融資,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原則,建立青島市大學生創業投資基金,重點投資初創期和初具規模的大學生創辦企業。 持《就業失業登記證》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萬元(含3萬元)的符合國家稅收政策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進一步完善和落實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等優惠政策,適當放寬市場準入條件,鼓勵高校畢業生創業。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新發放的個人小額擔保貸款,其中從事個體經營的最高額度提高到10萬元,創辦企業的最高額度提高到30萬元。除國家限制行業(如建筑業、娛樂業、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等)以外的商貿、服務、生產加工、種養殖等經營項目均視為小額擔保貸款微利項目,納入財政貼息范圍。 另外,還將擴大創業培訓補貼范圍,加強創業指導,推薦創業項目。建立大學生創業信息管理服務系統,提供及時有效的后續服務和跟蹤指導,對大學生在畢業年度內參加創業培訓的,根據其獲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或就業、創業情況,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十二五”期間,全市共計劃引領扶持不少于1萬名大學生實現創業。 據市就業服務中心相關人士介紹,高校畢業生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可到創業地勞動就業服務部門提出申請。(記者 劉延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