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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部門:各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和區市城鄉居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聯系電話: 辦理地點:各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法定依據: 1、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青政字〔2010〕10號); 2、青島市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試行)(青人社字〔2010〕61號) 申請材料: 1、居民身份證; 2、戶口簿或戶籍關系轉移證明. ????執行程序: ????1、申請。參保人員持相關材料到轉入地社區居委會提出轉移申請,填寫《青島市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申請表》。社區協辦員負責檢查其提供的材料是否齊全,并于21日前將《參保表》和《轉入表》及有關材料上報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 ????2、審核。轉入地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審核無誤后,應將參保、轉移信息及時錄入居民養老保險信息系統,25日前將《參保表》和《轉入表》及有關材料上報區市經辦機構。 ????3、寄送。轉入地區市經辦機構應于月末前向轉出地區市經辦機構寄送《城鄉居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接收函》。 ????4、辦理。轉出地經辦機構接到《接收函》后,對符合條件的,辦理個人賬戶轉移手續并注銷申請轉移人員的參保信息。 ????5、轉入。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認轉入的個人賬戶金額,建立個人賬戶,并及時告知轉入人員。 ????6、制卡。區市經辦機構根據賬戶信息,發送指定金融機構制作銀行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