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莒縣男子趙某在即墨打工期間,連續6次入戶盜竊,所盜物品總價值剛好250元,但因有前科,又加上在一年內連續多次入戶盜竊,將被追刑責。記者昨天了解到,趙某被即墨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批準逮捕。 10多年偷摸不斷 “這個人10多歲就小偷小摸。”昨天下午,即墨檢察院辦案檢察官告訴記者,25歲的趙某15歲時就輟學回家,16歲時就跟著老鄉來到即墨開始了打工生活。據調查,趙某打工時就經常對工友“下手”。今天拿你幾塊錢,明天偷你一些小東西。 這樣的不良習慣讓他最終變成了慣偷。2009年,趙某因盜竊罪被即墨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處罰金4000元。但這并沒有讓趙某收手,而是更加大膽。趙某說,他不認為小偷小摸是什么“大事”,所以心里并不害怕,此后更變本加厲。 連八寶粥都偷 據即墨檢察官介紹,從2011年8月15日至9月12日期間,趙某先后6次入戶盜竊,偷盜價值最高的是一個10公斤重的小煤氣罐,物價鑒定為60元。還有一次,趙某兩天之內對同一居民家兩次行竊,分別偷來一個吹風機和4瓶飲料,臨走時還順走一罐八寶粥。一個月內6次入戶,物品經鑒定總價值為250元。去年9月,當趙某在即墨一小區再次入戶行竊時,被巡邏民警當場抓獲。 檢察官介紹說,趙某覺得自己只偷200多元,被抓住也頂多是讓民警教育一下,但這次卻不一樣了。雖然趙某盜竊的數額不大(追訴起刑點為1000元),但根據相關法律,多次盜竊(一年內3次以上)或者入戶盜竊(入戶即可)都將被追訴,趙某多次入戶盜竊并有前科,最終被依法批準逮捕。(記者 康曉歡 通訊員 呂秀麗楊乃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