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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 近日,江西省于都縣紀委、縣委組織部聯合出臺規定,今年起將對領導干部不贍養老人、不撫養孩子等“家庭失德”行為記入個人誠信檔案。此前,兩部門要求,將個人誠信作為硬性規定列入領導干部日常監管和年度考核,誠信等級作為領導干部考核、評先、評優及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據。 今年2月上旬,于都縣出臺《領導干部履行贍(撫)養義務不良誠信信息管理辦法》規定,今年起,將依法通過來人來訪、維權熱線、書面材料反映等渠道,采集全縣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在履行贍(撫)養義務方面不良誠信信息。這些不良誠信信息包括:不贍養老人,不撫養孩子,對家庭成員實施家庭暴力(含冷暴力),不忠誠于婚姻家庭,因賭博、酗酒影響家庭和睦,離婚時故意轉移、隱瞞財產等不良行為。經相關部門確認為不良信息的,形成不良信息報告表,記入領導干部個人誠信檔案,列入考核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