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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短信的利益鏈 北漂的劉霏在北京剛剛買了房子,還沒來得及高興,煩心事就隨之而來:“定金剛交齊,各種短信就紛沓而至,裝修的、賣建材的、賣家具的。有的甚至直接打電話。他們怎么知道我買房了?怎么知道我的電話?”劉霏很納悶:垃圾短信,為何人人喊打,年年喊打,越打越多? 北京有幾百家垃圾短信公司 趙堅(化名)是北京某公司的銷售經理,事業有成,然而他的職業卻是個不能說的秘密。“其實我是做直投廣告的。”他不好意思地說,“做的是手機短信廣告業務。”趙堅的業務就是短信群發,即許多人說的發垃圾短信。 趙堅是2005年進入短信群發行業的。趙堅回憶說,那時候全北京短信群發公司也就幾十家,現在,北京這類公司大大小小有幾百家。“前幾年曝光的分眾傳媒旗下的精準分眾,做的就是短信群發,年銷售額達幾千萬元。小公司也就幾個人,三五臺電腦,租一間房子。” 趙堅和朋友合開的公司規模中等,近50名員工,主營房地產類的廣告,“每年的毛利可以達到100萬元左右,業績好的時候可達到200萬。” 公司有兩億人的個人信息 “首先要鎖定市場,了解客戶的需求。我們現在的主要客戶是房企,北京幾家比較大的房企幾乎都和我們有合作關系,其次的客戶就是教育培訓機構、移民機構,或者4S店、健身俱樂部等定制的會員群發提醒業務。”趙堅說。 趙堅告訴記者,公司的資料庫里面有將近兩億人的個人信息,都是這幾年辛辛苦苦“開拓市場”的結果。 2005年剛入行時,他們用高價購買的方式獲得“客戶資料”。“我們通常會和健身會所的工作人員或者售樓處的市場人員搞好關系,他們手里一般都會有幾十上百個客戶的個人信息,混熟了,就可以花錢買到。個別有能力的人會直接和移動、聯通的工作人員搞好關系,除了可以直接獲得客戶信息,還可以拿到合適的打包短信價格。”趙堅說。 后來,北京的群發公司越開越多,同行一般會共享資源,獲得客戶資料越來越容易。“買房,購車,辦卡,都免不了得填上個人信息。各種調查問卷是我們最喜聞樂見的信息渠道,問卷中除了電話號碼外,還可以了解客戶的職業、消費習慣、喜好、購房情況等信息,方便我們對客戶群體進行精確劃分。” 獲得客戶資料后,群發公司會將機主劃分成企業主、車主、購房者、信用卡客戶等大類,每一類又可以根據機主的喜好進一步細分:比如美容愛好者、運動愛好者、資深股民等。一些公司甚至會更進一步細分,以便在發送短信時更有針對性,投放廣告時,命中率更高。 一條垃圾短信四五分錢 說到自己的工作流程,趙堅認為,和普通廣告公司沒什么區別。“就拿房地產廣告來說,如果看中了某個剛開盤的房地產項目,我們會和樓盤的銷售總監或者策劃總監取得聯系,然后約好時間面談。前些年,他們不了解我們這個行業,都需要我們一番解釋。現在他們甚至會主動找我們。”趙堅說。 趙堅告訴記者,一些“有背景”的市場人員專攻上游市場:電信運營商。每年年初,公司通常會以兩三分錢/條的價格從運營商購買幾千萬條短信,“運營商都會有專門提供給企業用戶的短信群發業務,單條價格最低可以低到3分錢左右,我們的客戶經理通常會想方設法向運營商定制這種服務。申請過程非常簡單,你只需要提供自己企業的營業執照和法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就可以,他們一般不會仔細審核。” “普通短信的價格是1毛錢,我們以前常開價七八分錢一條,現在行業競爭很激烈,我們的報價通常是四五分一條,發得多的話可以降到2分甚至1分。”如此低的價格,當然會有水分。客戶通常會一次性購買上百萬條的信息,而不會真正去追究發送的數量是否足額。按照趙堅的說法,他們能一次性發送客戶要求的80%就不錯了,基本上會發送客戶要求的40%到60%,有的“黑心”公司,甚至不到客戶要求的20%。 1萬元垃圾短信 換來4000萬元銷售額 趙堅告訴記者,客戶對這種廣告投放方式非常認可。 北京某樓盤一位銷售人員告訴記者,選擇這種另類方式投放廣告,是因為性價比實在很高。他給記者算了一筆賬:3分錢一條垃圾短信,3萬元就可投放100萬條廣告,就算一萬條能打動一個人,100萬條就可以拉來100個客戶。這樣的投入產出比是所有傳統意義上的廣告所無法比擬的。“今年3月份花了一萬元投放短信商業廣告,已經成交了7套價值將近600萬的163平米大戶型,還有3個有意向成交的。”這個銷售人員難掩言語間的得意。 趙堅告訴記者,最典型的一次成功案例是2009年樓市低谷的時候,北京的一處loft樓盤剛開盤時,一次性花15萬元購買了他們300萬條短信,結果樓盤在開售后三個月內銷售一空。正是這樣的驕人成績,吸引了無數的地產商選擇了這種另類的宣傳方式。而有些客戶選擇他們的原因是自己公司的業務本身就違法,比如出售槍支彈藥、代辦文憑、提供發票或者地下錢莊之類。某運營商的一位客戶經理表示:“我們沒有審查短信內容的義務,這樣做有侵犯隱私權的嫌疑,是不合法的。” 垃圾短信會主動避開部委領導 2008年央視“3·15”晚會,分眾傳媒的子公司被指為垃圾短信重要源頭以及泄露個人信息的罪魁禍首。 在趙堅看來,這算是行業內比較大的一次事件了。他告訴記者,2008年“3·15”之后,對垃圾短信的治理,達到了有史以來的最大力度,短信中類似錢莊、小姐、發票之類的字眼都發不出去了;北京奧運會期間,業務更是幾乎處于停滯狀態。 但趙堅他們也積累了一定的“反偵查經驗”。“為了安全起見,每年的‘3·15’、兩會期間是比較敏感的時間,我們在年初定計劃時,會避開這些時間段。此外,我們公司內部有一本紅色號碼簿,里面都是部委領導以及監管部門工作人員的手機號,我們在廣告投放的時候,會避開這些敏感人士的號碼,以免撞在槍口上。”趙堅說。 “不是不能管,是不想管” 北京市消協律師團的邱寶昌律師告訴記者:“治理垃圾短信,國外已經做出了很好的榜樣。在韓國,未經用戶同意發送垃圾短信最高將被處以約合人民幣18萬元的處罰金。在美國,違規發送垃圾短信者最高將被罰款600萬美元,嚴重者甚至會被處以監禁。而在我國,垃圾短信一直沒有提到法律層面上,對手機用戶的隱私權和通訊自由權的界定都很模糊。用戶要起訴垃圾短信發送者,維權毫無依據,即使判定隱私權受到侵害,賠償的數額也絲毫不會傷到短信群發者的元氣。” 中國移動的一位客戶經理告訴記者,短信群發公司每發出一條短信,運營商就會有幾分錢甚至一毛錢入賬,而定制群發服務的客戶動輒幾百萬條,這對于運營商來說,是一筆巨大的額外收入。“所有的短信發出必然會通過運營商的網關,所以,垃圾短信治理的關鍵,在于運營商,換句話說,不是他們不能管,是他們不想管。” 最新消息,3月27日工信部發布通告,決定在全行業開展為期3個月的垃圾短信清理整頓工作,要求運營商盡快部署垃圾短信收發端的過濾系統。(記者 王辰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