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職工將可長期領醫療費用、住院伙食補助費和交通食宿費用等。記者昨日從市人社局獲悉,我市出臺《關于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對工傷保險費補繳、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工傷待遇核發等問題進行了明確,長期領取“醫療費”的前提是放棄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職業病患者醫療有保障
????新規定提出,工傷職工可自愿申請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而放棄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五級至十級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后,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工傷保險關系終止。
????據介紹,在實際生活中,部分工傷職工特別是職業病患者,終止勞動關系后后續醫療費很大,領取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不足以支付后期的工傷醫療費用,給工傷職工帶來很大的經濟負擔。為解決這部分工傷職工的工傷醫療問題,規定工傷職工也可以自愿書面申請不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之后治療該工傷部位的工傷醫療費用、住院伙食補助費、到本市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和食宿費用、輔助器具配置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
????補繳需全員足額
????根據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全員足額補繳工傷保險費。據了解,我市自1995年實施工傷保險制度以來,參保單位達到6.1萬余戶,參保人數達到214.4萬人,但仍有部分用人單位不依法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導致工傷職工的工傷待遇難以落實。為避免用人單位投機參保,騙取工傷保險基金,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全員足額補繳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后,工傷職工新發生的工傷醫療待遇、配置傷殘輔助器具費用、工傷一級至四級人員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才能由工傷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
????明確特殊工傷待遇標準
????此外,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限內為工傷職工提起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的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發生工傷或者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之日或被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提起工傷認定申請。據介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申請在停工留薪期安排護理的,用人單位應依據工傷保險協議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派人護理。用人單位不派人護理的,護理費由用人單位承擔。
????對職工因工外出下落不明被認為工傷的,按照規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供養親屬撫恤金,從事故發生后的第四個月開始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對不能確定事故發生日的,從發現失蹤后的第四個月開始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職工因工外出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以宣告死亡時的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計發一次性工亡補助金。該《意見》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記者 陳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