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上午,在青島市北區渤海路上,一名男子爬上自家樓頂欲跳樓,被趕到的警方和消防勸說1個多小時成功勸下。原來男子與一家企業存在糾紛,男子欲通過跳樓方式維權。
????18日上午,記者接到市民報料稱,在渤海路14號有一名中年男子站在6樓欲跳樓,消防出動一輛消防車在現場救援。記者聞訊趕到現場時,樓下只剩下一些準備施工的工人,一名工人還在向圍觀的市民描述事發時的情形。知情市民劉先生告訴記者,剛才準備跳樓的男子是601戶的居民,今年已經40多歲.消防車和警車趕到后,勸了大約一個多小時才將他勸下來。
????記者從消防部門了解到,男子與一家企業存在糾紛,因為不滿企業做出的補償才采取過激措施維權。民警和消防部門工作人員輪流上前勸他,經過一個小時的努力,男子終于同意下樓再與企業進行談判。“當時消防提供了梯子,男子自己順著梯子下樓,后來被警方帶走。”參與救援的一名消防隊員說。
????記者從警方了解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以及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可處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下罰款。在此,警方也提醒,發生糾紛要通過正當途徑合法解決,跳樓維權是一種違法行為。(記者 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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