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將行政公信力與“國酒”掛鉤
????茅臺近年來一直在風口浪尖上行走,從與公款消費的曖昧關系,到自身身價暴漲、炒作成風,繼而成為互為推手的供需關系,坊間對此非議不斷,在不同的議政場合都有人表達了禁止公款消費茅臺酒的建議。但是這絲毫不妨礙茅臺繼續成為“官酒”的代名詞,而茅臺亦絲毫不介意這種不痛不癢的非議,反正一切總是市場說了算。
????因此,即便沒有真正擁有商標,茅臺早已以“國
????“國酒”的稱謂代表著國家對酒質量的最高認可,雖然這里并沒有“優質”兩字,但其背后顯然蘊含了中國酒的最高品質的意思,比“優質”更“優質”。如此一來,茅臺的品牌價值、市場占有率、知名度都會上升。這也是茅臺酒十幾年來頂著虛假廣告的風險,堅持不懈申請“國酒”商標的根本原因。
????事實上,商家們樂此不疲、不擇手段地追求馳名商標的頭銜早非朝夕間的事情,馳名商標保護制度的異化一直被詬病,本來馳名商標的認定是制止不正當競爭的制度,卻造成了不正當競爭的結果。商標聲譽是企業心血汗水和體力智力勞動的結晶,衡量它的尺度只能是市場,只能是消費者的認知度。
????而現實中的“認定馳名商標”,市場公平競爭被干擾,導致“馳名商標”被抬上神壇,被異化為廣告資本和榮譽稱號,用來做商業宣傳。拿公權力認定的“馳名商標”作促銷活動,意味著公權力進入了市場競爭,是典型的不正當競爭。一些企業為了獲得這種特殊的“資本”,弄虛作假,甚至制造根本不存在的商標糾紛,以求在訴訟中被認定為馳名商標。
????馳名商標保護制度的異化以及“國”字號商標的搶注,固然有企業趨之若鶩、企圖在競爭中走捷徑的原因,但作為公權力,所要的做的是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不要輕易下手認定某一企業高人一等或質量過硬等等,為原本公平的市場環境注入太多行政干預色彩。
????在2008年,伴隨著三鹿公司一起倒臺的,還有實施多年的食品類生產企業的國家免檢產品制度,便是明證。將行政公信力與企業掛鉤,一旦企業產品或聲譽出問題,受傷害的還將是行政公信力。于“國酒茅臺”這個商標而言,同是此理。(南方日報)
????茅臺欲加冕國酒 這個“國”例開不得
????貴州茅臺確實是瓶好酒,即便很多喝不起的人也知道,起碼它的價格要比其他白酒貴。前段時間,茅臺酒拍賣,一些有年頭的茅臺酒紛紛拍出天價,更是讓茅臺“國酒”的身份呼之欲出。不過“初審”不等于“終審”,“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任何人均可提出異議”。正如白酒知名營銷專家鐵犁接受記者采訪時所言,在公示期內估計會有很多企業提出異議,“我個人估計通過的可能性很小”。
????茅臺要爭當國酒,別的酒企坐不住了,比如汾酒方面就很快表態,“這顯然是一個企業的行為傷害了整個行業”。要論名氣,中國如茅臺一樣文化深厚的酒企多得是,都是獨一無二的“活寶”,茅臺是國寶,汾酒就不是國寶了?憑什么讓茅臺獨占。如果貴就算是國酒的話,那么什么拉菲之類比茅臺貴得多的酒,也沒聽說誰以國酒自居啊。
????除了“國酒”,是不是該有“國煙”是“九五之尊”還是“熊貓”?還有“茶為國飲”是“西湖龍井”還是“祁門紅茶”?酒還是那個酒,何必非要戴一頂“國”帽。難道只有“國”帽,才顯尊貴?或者,“國”帽高聳,價格隨之走高?國酒,國煙,國嘴,國手,國字臉……通通都“國”了,就無所謂國不國了。只怕“國”例一開,一發不可收拾。
????酒類行業“國”字號其實已經不少了,光堂而皇之打出旗號的就有“國五液”、“國典鳳香西鳳酒”、“國藏汾酒”、“國窖1573”等,如果算上一些自詡為“國”,或者與“國”貼個邊的,酒行業都能稱為是“國寶”了。只可惜,大多數國人享用不起,不像過去很多“中華老字號”商品,都是普通百姓消受得起的,而且享譽百年,這才稱得上“國”。否則,只是奢侈品,權貴享用。(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