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父昨天拿到了第二次尸檢的死亡鑒定結論通知書。信息時報記者 蕭嘉寧攝
信息時報訊 (記者 羅陽輝)網絡美妝紅人“茉莉”王妤涵在濱江東路一豪華公寓內裸死一案有了新進展。昨日下午,海珠區公安分局再次出具死亡鑒定結論通知書,鑒定結論為“因乙醇重度中毒致急性呼吸、循環功能衰竭死亡,胃內容物吸入可促進其死亡的發生”。
王妤涵的家屬稱,在專家組的尸檢報告中,排除王妤涵因機械外力致死,確認“乙
據了解,7月25日,海珠區檢察院告知,海珠區檢察院已批準以涉嫌強奸罪逮捕嫌疑人小虞。
九名法醫專家進行二次尸檢
據了解,王妤涵出事后,警方在其第一份尸檢報告中稱其死亡原因是“乙醇中毒死亡”。家屬懷疑王妤涵是遭到嫌疑人小虞強奸而被害,遂于7月16日向警方申請重新鑒定。隨后,王妤涵的父親王琳被警方口頭告知市公安局駁回其重新鑒定的請求,維持原來的鑒定結果。王父不服,又到廣東省公安廳再次要求重新鑒定。省公安廳對此高度重視,要求廣州市公安局接待處理。8月14日上午,來自公安部、司法部、廣東省檢察院、廣東省公安廳、湖南省公安廳、中山大學、南方醫科大學等省內外9名法醫專家,在位于廣州殯儀館內的廣州公安局法醫解剖檢驗中心對王妤涵進行第二次尸檢。
排除王妤涵因機械外力致死
因為死者王妤涵四肢、后腦勺、腋窩等隱秘處有傷,家屬因此懷疑王妤涵是遭到強奸而被害。王琳說,專家昨日下午出具的第二份尸檢報告與8月14日對他的口頭初步通知結果一致。專家稱女兒的表皮傷為“至上而下,是拖或拉所致,不是反抗時打擊所致”。同時,腋窩處的傷,也是有人拖死者時所致。
而至于王妤涵后腦勺的傷口,王父稱,專家檢驗后表示,這個傷口是“磕碰、摔所致”,王妤涵的后腦勺皮下出血,但出血范圍比傷口大,說明摔的時候她并沒有死亡,排除了王妤涵是機械外力致死。同時,尸檢中并未發現王妤涵的呼吸道有損傷,因此也排除了機械窒息死亡。
發生性行為可加速死亡發生
記者了解到,警方出具的第一次尸檢報告顯示王妤涵系“乙醇中毒死亡”。王琳說,第二次尸檢報告中專家也確認“乙醇中毒死亡”的事實,其血液內酒精含量超過300mg/ml,已經達到了致死量,說明王妤涵當時無行為能力、無意識。
“如果不發生性行為,王妤涵可能不會死。但強奸加速了她死亡的發生。”王琳說,專家進行了分析,發現王妤涵各個臟器有淤血,說明死亡時存在窒息。而發生性行為可加速死亡的發生。同時,專家也表示,乙醇中毒后,在發生性行為的過程中,血管擴張、循環加快,可導致中樞神經抑制,壓迫腦腹部,導致死者胃內容物反流,導致急性呼吸窘迫而窒息。
雙方家屬今日約談殯葬費用
王妤涵的叔叔說,第二次尸檢報告出來后,他們也希望王妤涵的尸體盡快火化,盡快“入土為安”,但殯葬費用應該由嫌疑人一方支付。“從王妤涵出事到現在已經兩個多月了,他們的家人沒有主動聯系我們,連一句道歉的話都沒有,我們很生氣。”王妤涵的叔叔說。
王妤涵的叔叔表示,警方告訴他們,今日將約嫌疑人的家屬商談殯葬費用事宜,但對方是否出現還不能確定。
律師說法
判強奸罪或從重量刑
廣東勝倫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繼承認為,從警方出具的死亡鑒定書看,酒精中毒是導致王妤涵死亡的主因。強奸是誘因,不能以強奸致死來定罪。此案中,嫌疑人小虞與王妤涵發生性行為,可能也不愿意看到王妤涵死亡,所以還是以“強奸罪”判刑。一般來說強奸罪判3~10年,而嫌疑人小虞與死者發生性行為,促進死者死亡的發生,可能會從重量刑。
案件回顧
●6月14日,王妤涵與嫌疑人小虞在朋友生日聚會上相識。次日,他們和朋友一起在酒吧喝了7瓶洋酒后,小虞扶著王妤涵到濱江東路珠江新岸公寓開房,二人發生性關系。6月16日凌晨3時,王妤涵裸死在床上。當天上午9時,嫌疑人小虞報警,事后被警方以涉嫌強奸罪刑拘。
●6月18日,法醫對王妤涵進行了第一次尸檢。家屬第一次看到尸體,發現尸體傷痕累累,后腦勺部位有個傷口,甚至還在流血。檢查結果發現,死者王妤涵體內有嫌疑人小虞的精液。
●7月11日,死者家屬收到了海珠區公安分局出具的死因鑒定結論書,上面顯示“王妤涵符合乙醇中毒死亡”。家屬懷疑死者遭強奸時被害,7月16日,向警方申請重新鑒定。
●7月17日,警方將案卷提交給海珠區檢察院,以涉嫌強奸罪呈請檢察院批準逮捕嫌疑人。7月25日,海珠區檢察院告知,檢察院已批準以涉嫌強奸罪逮捕嫌疑人小虞。
●7月25日,王琳被海珠民警口頭告知,廣州市公安局已駁回其重新鑒定的請求,維持原來的鑒定結果。
●7月26日,王琳來到廣東省公安廳再次要求重新鑒定,并書面告知死亡結論。信訪接待工作人員要求廣州市公安局接待處理。
●8月14日,省內外9位法醫專家來廣州做第二次尸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