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李珍飛反映寶豐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有關問題的調查處理情況
互聯網上反映:2012年9月2日凌晨,自己與朋友吳某、柳某在寶豐縣城一小區居住的朋友家中飲酒后,門衛不讓走并發生爭執。后被城關派出所帶至所內進行了詢問,對其進行毆打并致多處受傷,請求依法查處。
對此,平頂山市和寶豐縣兩級公安機關高度重視,市、縣兩級公安督察部門迅速對此事開展了調查核實:2012年9月1日
李珍飛到派出所后因酒醉拒不配合,幾次要沖出房門,楊延濤上前阻攔過程中,由于室內有水、地板較滑,二人同時摔到地板上。隨后民警用手銬將其固定在訊問室約束椅上至酒醒。酒醒后,李珍飛對自己的行為表示悔意。9月2日凌晨3時許吳某、柳某二人接受詢問后離開派出所。2日上午8點許,酒醒后李珍飛接受了民警的詢問,至9點許詢問結束后,李珍飛家人將其接走。
調查及監控視頻顯示:整個過程中,民警及工作人員不存在“刑詢逼供、非法拘禁、濫用職權和無故毆打”的情況。李珍飛背部、胸部出現的抓擦和清淤等痕跡系其酒醉狀態下不配合執法與工作人員撕扯及倒地碰擦所致。所反映的所謂的“當事民警”之一張文太在今年2月份已退休離職,根本不在現場。
為嚴肅警紀,寶豐縣公安局依據有關規定已對執法不嚴密、看管不到位的人員予以停職接受調查。
寶豐縣公安局
二0一二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