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學校建設建一批新校
《意見》明確我市大力推進現代化學校建設。首先要建設現代化教育設施,制定實施區(市)、學校現代化建設標準,到2013年,全市30%的普通中小學達到市現代化學校建設標準;到2015年,全市85%的普通中小學達到市現代化學校建設標準,90%以上的幼兒園達到省定標準,公辦中等職業學校基本達到省定標準。
制定按照青島特色、國際一流的標準,在青島西海岸經濟區、青島藍色硅谷、青島紅島經濟區等新區以及舊城改造和推進農村新型社區建設過程中,建設一批現代化幼兒園、小學、初中、寄宿制普通高中、示范性職業學校和高等院校,把優質教育資源導向新建居民密集區和教育相對薄弱區等區域,建設完善的教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更好地滿足群眾“上好學”的愿望。我市將在2014年,完成現代化寄宿制普通高中和山東大學青島校區一期建設任務,適時啟動二期建設,并加快推進職教園區 (含青島藍色經濟職業技術學院)、青島幼兒師范專科學校、青島國際海洋教育中心建設工作,確保2016年前建成投入使用。
關鍵詞·社區配套不積極吊銷資質
公辦中小學、城鎮居住區配套幼兒園和非營利性教育設施建設用地一律采取單獨劃撥方式供應,國土資源房管、規劃、城鄉建設等部門在規劃方案制定、供地、初步驗收和移交驗收前,要征求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意見,配套建設的中小學(幼兒園),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三個月內將校(園)舍場地和有關建設資料,全部移交給學校所隸屬的教育行政部門,并協助學校辦理校舍產權登記。對不按時交付的開發單位,由城鄉建設委等部門列入聯合制裁名單,情節嚴重的,依據資質管理的有關規定,報請原資質審批部門依法降低資質等級或注銷資質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