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公開過程
原標題:大學生擬提行政復議追問“表哥”工資
“陜財政廳拒公開‘表哥’局長工資”追蹤
新京報訊近兩日,三峽大學行政管理專業大學生劉艷峰與多位律師溝通,計劃針對“陜西省財政廳拒公開楊達才工資”一事,向財政部或陜西省政府提起行政復議。今日,劉艷峰將來京,希望確定代理律師,繼續追問“表哥”局長楊達才的工資收入。
盡管9月21日,陜西省紀委宣布,陜西省安監局局長楊
尋律師為“表哥”工資“打官司”
9月20日,劉艷峰收到陜西省財政廳回函,拒絕公開楊達才工資,稱“楊達才工資收入事項不屬于陜西省財政廳政府信息公開范疇”。這個回復引發輿論質疑。
當晚,劉艷峰在微博上發帖,“尋代理律師就‘表哥’局長工資打官司”,稱希望找到律師,看是否就陜西省財政廳的不公開回復,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昨晚,劉艷峰介紹,兩天來,已陸續有7位律師愿意幫他繼續追問“表哥”局長工資。
劉艷峰表示,“行政訴訟可行性很低”,初步計劃向財政部或陜西省政府提起行政復議。
吁請社會持續關注官員工資公開
昨日,劉艷峰著手準備提起行政復議所需材料。他說,楊達才“下馬”只是偶然,“希望大家不僅僅關注楊局長個人的處理,還要更多去關注官員工資公開制度的推進。那樣的話,即便貪官不微笑,他也逃不了”。
在致函陜西省財政廳同時,劉艷峰還向陜西省安監局申請楊達才工資信息公開。截至昨晚,劉艷峰仍在等待陜西省相關部門公布楊達才工資收入。
【申請過程】
9月1日劉艷峰分別致函陜西省財政廳和陜西省安監局,申請公開因在延安特大車禍“微笑”,陷入“名表門”的陜西省安監局局長楊達才工資信息。
9月20日 陜西省財政廳寄給劉艷峰的回函曝光,拒絕公開楊達才工資,稱不屬于其信息公開范疇。
9月21日 陜西省紀委稱,楊達才嚴重違紀,決定撤銷其全部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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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回復“公開斷橋建設信息”申請
新京報訊 近日,上海交大研究生雷闖收到來自哈爾濱建委的回復函,向其公開8·24哈爾濱斷橋的設計、施工、監理單位信息。
昨日,雷闖介紹,他于8月27日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致函哈爾濱建委,向其申請公開8·24斷橋的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最近,他收到了哈爾濱建委“依申請公開辦理表”,針對他申請的三條信息做了詳細回復。
不過,哈爾濱建委也在回函中表示,此次向申請者公開的信息,早在8月27日哈爾濱市政府就斷橋事件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已向社會公布。但雷闖仍認為,哈爾濱建委開了政府信息公開的“好頭”,此次依法向申請者公開,意味著“任何公民都有權通過《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對重大工程進行監督”。
同時,雷闖透露,他認識的一些大學生朋友,正準備向鐵道部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內容針對鐵道部花費1.99億元升級的“鐵路新一代客票系統工程”。
■ 對話
“官員工資不公開 更多‘表哥’站起來”
【對話人物】 三峽大學行政管理專業學生劉艷峰
“希望每個公民行使政府信息知情權”
新京報:雖然陜西省財政廳拒絕了你的公開申請,但第二天“表哥”局長就被撤職,你覺得是否也算一種勝利?
劉艷峰:“表哥”下馬了,網上一片歡騰,看似贏得勝利一般,但這不過是個開始,財政廳所給回復漏洞百出,安監局至今未給任何回復,我從來就不是針對楊局長而去。如果大家再不關注,官員工資公開制度再不推行,更多的“表哥”就會站起來。所以希望各位繼續關注,讓改變因我們自己的行動而發生。
新京報:怎么行動,你希望大家都像你一樣,能夠去申請官員工資公開?
劉艷峰:對,希望更多人參與進來,推動官員工資公開制度落實。按照中國現行法律,主要是2008年施行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我們每個公民都可以積極行使自己對包括官員工資在內的政府信息知情權。
新京報:也有人覺得,官員的工資是相對固定的,私下灰色收入,僅通過公開工資也無法暴露,因此意義不大。你如何看?
劉艷峰:正因為私底下的收入無法預知,所以才會凸顯官員工資公開監督的重要作用。我無法確定“表哥”局長是否可以消費得起那些名表,所以才會去申請公開工資了解一下,這也是預防腐敗的意義所在。
“好的制度可以讓官員有賊心沒賊膽”
新京報:從一組抓拍的微笑照片,一個月時間就抓出一個貪官,是不是太戲劇性了?
劉艷峰:靠媒體、網絡的瞄準拿下腐敗官員,這恰恰說明了當前監督制度的不完善。尤其是官員工資的公開推進難。所以消除腐敗現象最好的辦法是陽光,一個好的制度可以讓官員有賊心沒賊膽。
新京報:你已經站出來了,今后打算如何堅持下去?
劉艷峰:“表哥”不止一個,劉艷峰更不止一個。我也希望通過自己這次行動,普及政府信息如何申請公開的常識,希望更多朋友積極行使自己的合法權利。
■ 專家說法
“不公開楊達才工資陜西應給理由”
北大法學院教授,公眾參與研究與支持中心主任王錫鋅表示,首先,官員工資為財政撥款,屬于政府信息。如果陜西省財政廳或其他政府部門認為“表哥”楊達才的工資不屬于公開范圍,應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說明理由,或告知申請人,哪個部門為官員工資信息的公開機關。
王錫鋅指出,楊達才在重大車禍現場“微笑”和“名表門”事件,已經是公共事件。民眾因此質疑官員財產的來源,并質疑官員擁有多塊名表背后,可能存在“權力尋租”等違法違紀問題。這樣看來,楊達才的工資收入信息,早已不是個人隱私,也不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安全和經濟安全,更不屬于國家秘密或商業秘密。公開的過程中,還可能為官員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提供線索;如不公開,則可能損害公民切身利益。
王錫鋅認為,2008年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給了每個普通人充分行使公眾知情權的法律武器。如果通過更多人的有序參與,推動政府信息透明、公開,特別是官員財產的公開,無疑對預防腐敗,是一股建設性的力量。
王錫鋅建議,劉艷峰可以持陜西省財政廳拒絕公開楊達才工資的回復,向其上一級政府部門提出行政復議,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訴訟,可以由法官從法律上判斷,官員工資到底是否屬于政府信息,又能否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