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教育等“優先”照顧
社會管理綜合治理部門應當會同見義勇為基金會或者見義勇為協會,建立、完善對見義勇為人員的回訪制度和長期跟蹤服務制度,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對見義勇為人員及其家庭、子女在基本生活、教育、就業、醫療、住房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的各項優惠待遇。
因見義勇為死亡或者致殘人員的子女接受學前教育的,公辦幼兒園應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接收;接受義務教育的,公辦學校應
受傷治療期按全勤算
根據要求,因見義勇為負傷的人員,在國家規定的治療期內,有工作單位的,所在單位應當視為正常出勤,原享有的勞動報酬等待遇不變。因見義勇為致殘不能適應原工作崗位的人員,所在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其工作崗位,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得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同時,鼓勵醫療機構、康復機構減收或者免收見義勇為人員救治期間的醫療和康復費用。
另外,因見義勇為死亡的人員被評定為烈士或者經有關部門認定為因公(工)犧牲(死亡)的,其近親屬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關待遇;未被評定為烈士或者未被認定為因公(工)犧牲(死亡)的其他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以不低于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加四十個月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排職少尉軍官工資的標準對其近親屬發放一次性補助金。
干個體可減免稅費
見義勇為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活動的,質量技術監督、工商、衛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優先辦理證照,并減收、免收有關行政收費,稅務機關應當依法減征、免征有關稅款。
見義勇為人員及其近親屬因見義勇為遭受人身損害或者財產損失請求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依法提供法律援助。人民法院受理因見義勇為受到損害提起的訴訟,見義勇為人員及其近親屬申請司法救助的,準予緩交、減交、免交訴訟費用。 記者 孫啟孟 劉延青
回訪 跳海救人的張鵬—— 考慮申請減免稅費
昨天下午,記者聯系了早報新聞人物,今年5月在五四廣場跳海救出落水女童的平度小伙張鵬。“我前段時間開了一家奶茶店,因為經營不好,剛轉出去了。”張鵬告訴記者,他目前正在考慮干別的項目,聽說可以減免稅費,他初步考慮搞養殖業,準備新《條例》實施后就開始申請辦證和減免稅費。
對于“見義勇為受益人應答謝恩人”,張鵬說,他覺得這要看實際情況,首先見義勇為的時候,他并不是要索取什么,確實是想伸出援助之手,過后如果受益人自愿來感謝自己,他倒是樂于接受精神上的感謝,比如救下的女童認他做“干爹”,他很高興,但不會要物質上的感謝,他感覺那就“俗了”。“但是如果見義勇為的人因為這件事陷入困境,受益人有能力提供幫助并且自愿的情況下,見義勇為者也可接受這份心意。”張鵬說,這也是一種公平體現。
延伸 “不讓英雄流血又流淚”
“這個條例更加鼓勵見義勇為行為成為社會的高尚風氣,英雄為他人和社會流血了,不能讓他們再流淚。”市見義勇為基金會工作人員趙必龍告訴記者,省政府出臺的這個 《條例》鼓勵見義勇為,弘揚社會正氣,促進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趙必龍介紹,這個《條例》比之前我市出臺的 《青島市表彰與保護見義勇為公民條例》增加了“省見義勇為英雄”享省勞模待遇、干個體減免稅費、受益人應答謝恩人、住房和社會保障優先安排等新的措施,從法規上保障了見義勇為者的利益。
“我市從1994年以來,先后涌現出278名市級‘見義勇為公民’,市見義勇為基金會也向他們支出了424萬余元的救助金。”趙必龍說,之前我市也有優先安排工作、辦理農轉非、免費終身人身保險等政策,但至今沒有一名“見義勇為公民”來申請這些政策,他們也曾向這些人講明可以享受這些便利政策,但“見義勇為公民”都婉拒了。
市綜治辦工作人員介紹,估計山東省的新 《條例》出臺后,“見義勇為公民”可能通過自己申請享受到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干個體減免稅費等方面的優待。對于“受益人應答謝恩人”這一條,很多見義勇為者可能并不在乎。“他們當時沖上去的時候肯定不會想獲得受益人的回報,再者,能沖上去見義勇為的人都是有高尚品德的人,不可能回過頭來索取,相反可能有少部分受益人會存在狹隘的想法。”
勇斗歹徒的魏振營—— 不好意思麻煩社會
曾在泰山路附近擺攤賣水果的新市民魏振營深夜收攤回家途中看見有逃竄的歹徒,他勇敢沖上去,幫助警察抓住了歹徒,被授予市 “見義勇為公民”。記者昨天聯系到魏振營的時候,他正在遼寧路科技街上擺攤賣小吃。“當時政法委要給我安排工作,我沒要,主要是我不好意思麻煩別人。”魏振營告訴記者,他看見這種事一定會沖上去的,他覺得這是自己的義務,因為這點事麻煩社會,他心里過意不去。
“我現在擺攤賣小吃雖然辛苦點,也能賺出我們一家三口的生活費。”魏振營說,目前街道辦事處給了他很多幫助,比如小吃攤位也是街道辦事處幫忙協調的,他不好意思再給別人添麻煩。(記者 孫啟孟 通訊員 齊元星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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