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鎮長醉駕致一死兩傷
肇事者陳某積極賠償獲得被害人家屬諒解,被封開縣法院判有期徒刑一年
“80后”副鎮長醉酒駕駛導致交通事故,11月30日,被告人陳某被廣東省肇慶市封開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10月5日晚9時許,時任封開縣某鎮副鎮長的陳某與朋友喝酒后,駕駛不符合技術標準的小型普通客車與相向行駛、由駕駛人莫某駕駛的兩輪摩托車(搭載魏某)相撞后,再與相向行駛的由張某駕駛的農用運輸車相撞,造成莫某、魏某及陳某本人3人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陳某離開現場前往醫院就醫,并由其朋友提供信息給交警部門。摩托車駕駛人莫某和乘客魏某也被路人送往醫院救治,其中魏某經搶救無效死亡。事發當晚,封開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封開縣南豐醫院找到正在進行治療的陳某。經血液檢測鑒定,陳某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輛。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的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鑒于陳某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有悔罪表現,并就本案魏某死亡造成的經濟損失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賠償協議,如數作了賠償,取得了魏某家屬的諒解。法院根據被告人陳某的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作出上述判決。(記者董柳,通訊員彭漢文、李南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