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2013年1月1日訊 日前,市政府辦公廳轉發了市工商局《關于進一步優化小型微型企業登記注冊工作的實施意見》。意見實施后,我市第一家注冊資本“零首付”的小微企業在市工商局市南分局登記成立。該企業注冊資本10萬元,實行分期出資,首期出資為零,余額5年內繳足。
今年以來,工商部門為給小微企業在登記注冊環節營造“政策最優、門檻最低、手續最簡、費用最低”的準入環境和發展環境,從降低準入門
意見將小微企業在市場準入時對投資人、投資方式、企業名稱、注冊資本、經營范圍、經營形式、經營場所等登記事項注冊的標準降至最低,鼓勵創業。對新設立的小微企業免收注冊登記費、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工本費、組織機構代碼證書IC卡工本費和技術服務費,實現了小微企業在登記注冊環節的“零收費”。
新規定大幅降低小微企業門檻,允許注冊資本在200萬元以下的公司制小微企業實行注冊資本“零首付”登記,余額5年內繳足。小微企業設立、變更注冊資本和實收資本使用貨幣出資,可憑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辦理工商登記,無需憑驗資中介機構驗資報告。新設立小微企業經營不足一年的,可不參加首次年度年檢。
按照新規定,允許符合登記條件的自然人在不同地址申辦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實行企業住所與經營(生產)場所分離制度,同一地址可登記多家企業;進一步降低具有3家以上門店辦理連鎖經營及從事網上商品交易和服務的小微企業準入門檻。
鼓勵本市大中專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農民工、退役士兵、留學歸國人員、征地農轉非人員和殘疾人等群體自主創業開辦個體工商戶。上述人員從事不涉及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務院決定的許可項目的可以試營業,期限為1年,由工商登記注冊機關進行備案管理。試營業期滿需要繼續經營的,按規定辦理個體工商戶正式登記。允許符合登記條件的自然人在不同地址申辦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同一自然人在不同工商登記注冊機關登記個體工商戶可以使用相同的字號。(青島新聞網記者 朱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