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 國家安監總局昨天通報了吉林金礦“1·14”重大火災事故調查結果,經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是電纜起火,發生火災,導致采礦人員中毒窒息。目前,國務院安委會已對該起事故的查處實行掛牌督辦,查處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2013年1月14日,吉林省吉林老金廠金礦股份有限公司井下發生重大火災事故,造成10人死亡、28人受傷(其中1人重傷)。據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老牛槽礦區-440中段馬頭門下方二盲井井筒內的電纜起火,引燃盲豎井井壁護幫的板棚及木罐道,發生火災,導致正在-280中段、-360中段進行采礦作業的人員中毒窒息。
國家安監總局通報稱,這起井下重大火災事故十分典型,暴露出事故企業作業人員未配備自救器等嚴重問題,特別是未建設地下礦山安全避險“六大系統”,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為此要求,所有地下礦山要強制建立機械通風系統;要強化局部通風和防火安全管理;要加快建設地下礦山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并發揮其安全保障作用。(記者 鄒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