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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開加多寶罐子外的一層包裝紙,里面露出了“王老吉”的字樣。 撕開包裝紙印有“王老吉”的加多寶(右)與廣藥集團出品的王老吉,還是有不少區別。 寧波市場現雙層包裝紅罐涼茶 脫掉“馬甲” 加多寶變身王老吉 加多寶:罐子是存貨,為避免浪費,套標后重投市場 “喝加多寶,剝下一層外殼后竟發現里面有王老吉的標志,寫著‘加多寶出品王老吉’,這是故意的還是我碰到假貨了?”近日,東方論壇上“特別andy88”的一則帖子引起了網民的熱烈討論。雖然廣藥集團和加多寶集團之間的“紅罐之爭”尚未見分曉,但是加多寶和王老吉已漸漸作為不同品牌被市場認知。而這罐穿“馬甲”的加多寶,讓人再次“凌亂”了。 網友爆料 加多寶脫下外衣瞬間變身王老吉 在網帖中,發帖人還貼出了數張圖片,圖片中的加多寶看起來與市場上常見的無異,但是罐體外面的一層薄膜卻可撕開,里面顯示有“王老吉”的字樣。 這個新鮮事,引起了網友們的好奇和猜想,更有網友對這罐飲料的真假和安全性產生了疑問。 “是假貨嗎?”“加多寶老早就換包裝了,現在還用王老吉罐子的加多寶,會不會是過期產品?”網友們懷疑。 “說不定是批發商自己弄的,加多寶好賣就包了個。”也有網友猜測。 “很正常,當時王老吉的罐子做得太多了,后來分家了,那些印著‘王老吉’的罐子丟了是筆不小的損失,所以加個加多寶的馬甲賣咯。”一位網友分析認為。 記者發現,在寧波市場上,反映買到類似加多寶產品的不止一例。 “撕開外面一張薄膜,里面竟然印的是‘王老吉’。”5月31日,微博名為“寧波-金通駕校”的網友也發布了同樣的消息,并且附上了圖片。 “拿到的時候覺得表面有點粗糙,用手一摳,竟然就撕開了。”這位網友告訴記者,飲料是在北侖堰山駕駛證考場附近買的,因為覺得新鮮,就拍了圖片上傳微博。 記者追蹤 北侖買的加多寶果然能脫下外衣 網絡上的這些消息是否屬實?這些可以脫去外套的加多寶,是真貨嗎?為了弄清真相,6月1日、2日記者展開了追蹤。 記者首先走訪了市區天一廣場等地的一些超市,并沒有發現與網上爆料類似的加多寶。 根據網絡發帖人提供的線索,記者又對鎮海、江北、北侖等地的小超市、小賣部進行走訪。在北侖黃金海岸小區附近的一家小超市,記者買到了網絡爆料所稱的產品。 記者留意到,這家超市有加多寶品牌的產品,但并沒有王老吉在售。其銷售的加多寶有兩種,一種是2012年12月生產的,另一種是2013年2月27日生產的。 其中,2013年2月27日生產的加多寶,看上去有點不一樣,罐身原本能肉眼看到的一條豎的鐵皮不見了。用手指一摳接縫處,罐身的薄膜就被揭開了,里面標注的內容,一側為“王老吉”字樣,另一側則為“加多寶”。罐身上,還有用白色小號字體標注的“以套標為準”字樣。 記者品嘗了一下,這些可以撕去外套的加多寶和其他正常的產品在味道上沒有什么差別。記者詢問超市老板這些貨的來源,他表示,都是從小超市批來的。 加多寶回應 非仿冒品,套標是為了避免浪費 為了弄清事情真相,記者多方聯系了加多寶北京、杭州等地相關負責人,但均沒有得到回復。在聯系上浙江加多寶寧波辦事處一位負責人之后,對方表示,只有親自來看過產品才能回復。 記者也聯系了廣州王老吉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的客服人員表示,他們已經接到很多類似的投訴,可以確定,這批內含“王老吉”字樣的產品不是他們所產。 幾經周折,浙江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終于有人愿意對記者疑問作出回應。6月3日,該公司負責寧波市場專員呂成祥專程趕到本報。 經過仔細察看后,他表示,記者購自北侖的這些加多寶確實是他們的產品。 對于加裝“外套”的行為,對方表示,因為和廣藥的商標糾紛,去年5月以后,公司停用了含有“王老吉”字樣的罐子,但是因為前期的罐子有庫存,為了避免浪費,對這批罐子進行套裝處理之后,重新投放市場。 對于消費者關于產品質量的疑問,他表示,這批產品的質量和其他產品是一樣的,沒有問題。雖然罐子生產是在去年5月以前,但是飲料灌裝的時間和瓶底標注的生產日期是一致的。 之后,加多寶中國飲料公司相關負責人也給記者發來一份回復。 該回復稱,加多寶公司采用套標方式生產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及《食品標識管理規定》(質監總局2009年第123號令)的相關要求。 律師說法 “套標”行為不妥,涉嫌商標侵權 公開報道顯示,在和廣藥起紛爭后,加多寶集團根據2003年5月2日雙方簽訂的《商標許可協議》,對外宣稱其對“王老吉”商標的使用許可期限為2003年1月20日至2013年1月19日。 如今,生產日期為2013年2月27日的產品內含“王老吉”字樣,在法律上是否有侵權嫌疑?記者咨詢了相關人士。 寧波市質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他也關注到網上這個帖子,他認為,從質量和消費層面來看,并不存在侵害消費者的問題。 記者也咨詢了寧波市工商局商標廣告監督管理處的相關負責人,對于加多寶套標銷售的行為,他認為,至少從對消費者和產品負責的角度,企業這種行為是不妥的。因為加多寶對“王老吉”商標許可到期后,就意味著王老吉的字樣,不能出現在他們的產品上,庫存的罐子,應該重新煉造或者去除原有字樣后重新噴印,而不是簡單地套上一件“外套”。 北京大成(寧波)律師事務所汪繼平律師認為,從消費者角度來看,一般以外包裝來辨別標準,如果外包裝完全覆蓋原包裝并不易被撕開,應該不存在市場混淆的問題。但如果包裝很容易撕開就容易導致消費者的混淆。 從兩家商家角度分析,其行為存在著不當之處。“根據《商標法》52條第一、四款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的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的;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發生在寧波的該事件,存在著構成商標侵權的嫌疑。”因此,他認為,加多寶既然不再出品王老吉,最好不要再使用那些原來生產的包裝空罐。(記者 李華 鄭曉 記者 賈東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