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法院向“老賴”發公告 啟動打擊拒執犯罪專項行動
啟動儀式現場。
青島新聞網7月1日訊(記者 陳志偉 通訊員 王棟 呂佼)今天,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城陽區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啟動藍色風暴“夏雨”打擊拒執犯罪專項行動,公布青島法院打擊拒執犯罪典型案例,發布《敦促被執行人依法履行義務的公告》。
“夏雨”打擊拒執犯罪專項行動為期兩個月,從2020年6月底開始,至8月31日結束。通過專項行動,加大對涉民生、涉金融債權,特別是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債務等執行案件中轉移財產、拒不騰房、拒絕申報財產、欠薪逃匿、違反限制消費令、虛假訴訟等規避抗拒執行行為的懲處力度,對拒執罪線索100%移送公安機關,進一步暢通拒執罪自訴渠道,震懾失信被執行人,促使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提高執行質效。
青島全市兩級法院已經對涉嫌拒執罪線索完成了全面排查并細化分類,與公安、檢察機關及法院刑事審判部門統一了拒執罪立案標準,發布《敦促被執行人依法履行義務公告》,敦促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立即主動向執行法院如實報告財產和履行義務,歡迎廣大人民群眾向執行法院提供案件執行財產線索和被執行人下落,并公布了全市法院執行局的聯系電話。
據了解,2020年上半年,青島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積極通過智慧執行、“法拍貸”、執前和解等制度創新不斷提升執行質效。今年以來,全市法院網絡司法拍賣成交18.64億元,其中中院成交9.11億元。全市法院均成立執行和解中心,有力的提升了執行案件自動履行率和執行和解率,便捷高效地實現當事人勝訴權益。
青島中院對近年的拒執犯罪案件進行全面梳理,篩選出最具代表性的十個典型案例向社會公布,這些案件的被執行人或者心存僥幸,有能力履行義務而拒不履行義務,或者無視法院查封效力,擅自轉移隱藏財產,或者以種種方法妨害執行。
公告原文如下: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
敦促被執行人依法履行義務的公告
為維護法律尊嚴和司法權威,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本院發布如下公告:
我市兩級法院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必須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立即主動向執行法院如實報告財產和履行義務。拒不報告或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將依法予以罰款、拘留。凡是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人民法院將依法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予以公布,并采取限制不動產交易,限制從事特定行業或者項目,限制任職資格,限制政府支持和補貼,限制高消費和有關消費,限制出入境等聯合信用懲戒措施。凡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涉嫌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被執行人的刑事責任。
歡迎廣大人民群眾向執行法院提供案件執行財產線索和被執行人下落。
聯系電話:0532-83099015(青島中院),0532-80880915(市南法院),0532-81606505(市北法院),0532-84661039(李滄法院),0532-88895057(嶗山法院),0532-88182170(黃島法院),0532-58713726(城陽法院),0532-87561160(即墨法院),0532-87298110(膠州法院),0532-88381110(平度法院),0532-83109304(萊西法院)。
特此公告。
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
二O二O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