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罰 青島一居民不按時分類投放生活垃圾 罰20元
垃圾分類動真格!
我市一居民不按時分類投放生活垃圾,收到20元罰單!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訊 《青島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自1月6日實施已經半年。在垃圾分類宣傳、推進工作中,青島市堅持宣傳與執法并重,動真格、真敢管,幫助市民養成自覺分類的良好習慣。
在市南區金湖路街道辦事處,市南區金湖路街道辦事處城管執法中隊的執法人員對一位沒有按時、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居民開出了20元罰單。這20元罰單的起因是這位居民在非投放時間將垃圾丟棄在垃圾廂房外面。執法人員通過監控以及現場翻看垃圾袋里的快遞單據,鎖定了這位居民。在采取了首次宣傳教育、再次批評教育后,第三次則根據《青島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對當事人亂扔垃圾的行為處以20元的罰款處罰,并在小區紅黑榜進行曝光。
6日上午,西海岸新區城市管理局也組織聯合有關部門對長江路沿線機構進行生活垃圾分類聯合執法檢查、曝光。此次執法檢查主要對西海岸汽車長途站以及多元商城、家佳源、瑞泰利群、世紀商城四家商超的分類收集容器是否按要求進行配置、容器標志標識是否合格規范、容器顏色是否正確、以及現場分類投放質量等,進行了現場執法檢查。通過檢查發現,各單位對垃圾分類工作比較重視,但存在行業部門指導檢查不到位;屬地部門多次上門宣傳指導,個別單位仍然不按規定設置分類收集容器等問題。西海岸新區城市管理局在對各行業存在問題進行現場指導的同時,對各問題單位當場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6份。
據西海岸新區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員介紹,為把垃圾分類工作做實、做細,新區城市管理局將每周開展一次聯合執法檢查。按照先機構后個人的原則,在屬地部門不斷宣傳指導基礎上,調動行業部門指導好行業企業做好垃圾分類工作,全面落實行業管理和屬地管理責任。在此基礎上,仍不按要求做好垃圾分類工作的單位將直接進行處罰,做到“檢查一批”、“整改一批”、“提質一批”。
(記者 賈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