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優化建設項目審批服務 最長12個工作日可完成審批
青島新聞網9月10日訊(實習記者 張曉楠)為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創新審批服務方式,優化再造審批流程,推動青島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提速增效。9月10日,市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青島市行政審批局副局長張會佐就《優化建設項目審批服務》進行發布解讀。
新聞發布會現場圖
優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
據介紹,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對標全國營商環境評價標準,進一步優化新建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效率和服務質量,2020年6月30日,市行政審批局印發《關于優化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的實施意見》,在現有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基礎上,從審批流程、環節、時間入手,通過一表申請、同步受理、并聯審批等措施來優化審批流程。建設項目備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申報、市政公用設施接入報裝申請同步受理以精簡審批環節。全市范圍內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審批時間最長不超過12個工作日以壓縮審批時限。同時,簡化附屬小型市政公用設施接入服務。探索實行附屬小型市政公用設施接入“三零”服務(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
再造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流程
為提高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效率,優化我市營商環境,2020年7月9日,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印發《青島市建設工程竣工聯合驗收工作方案》。按照“統一組織、分類實施、分級負責、限時辦理”的原則,由市行政審批局牽頭各專項驗收(監督)部門成立聯合驗收工作專班,為企業提供驗前指導服務和現場驗收,并對各部門、各區(市)聯合驗收工作情況加強督查。并將建設工程分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工程3類,涉及12個驗收部門(單位)26項驗收服務事項。同時,將原先串聯辦理的驗收事項(一般工程約需60日)改為并聯辦理,將聯合驗收時限壓縮在12個工作日以內,大大縮短了項目驗收時限,提高驗收效率。并建立健全建設工程竣工聯合驗收機制,實行“統一平臺申請、統一窗口受理、統一現場驗收、統一送達確認”。
精簡審批材料、規范告知承諾服務
為深化工程建設審批制度改革,擴大告知承諾審批服務范圍,進一步提升我市營商環境,2020年7月31日,市行政審批局印發了《關于建設類審批服務事項推行告知承諾服務的實施方案》,創新建設類審批服務事項的審批方式,對通過事中事后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為,且不會產生嚴重后果的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服務。
申請人申請辦理建設類審批服務事項時,審批部門通過信息共享方式能夠獲得的前置審批部門的審批決定信息,項目單位作出書面承諾后,不再重復提交前置審批部門的審批決定。
申請人申請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時,對通過事中事后監管能夠糾正且不會產生嚴重后果的審批要件,審批部門告知申請人審批條件和辦理要求,申請人承諾其作出承諾后60個工作日能夠補齊申請材料并符合法定條件,審批部門在承諾辦理時限內作出審批決定。
實行容缺審查、優化審批服務
申請人申請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時,對通過事中事后監管不能糾正且會產生嚴重后果的土地、規劃等審批要件,且土地權屬無爭議的,審批部門告知申請人審批條件和辦理要求,申請人作出書面承諾后,審批部門出具容缺審查意見。待申請人補齊所有材料且達到法定審批條件后,審批部門作出正式審批決定。
申請人申請辦理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工程建設涉及城市綠地、樹木審批時,對審批流程中的現場勘察環節,申請人可通過書面承諾以及提交能夠滿足現場勘察環節工作要求的現場照片、遠程視頻等資料,審批部門在承諾辦理時限內作出審批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