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費7元/平米是否違規?官方回應:還真不一定
2020-11-17 20:40 青島新聞網
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趙樹民(中)做客民生在線,為網友答疑。
青島新聞網11月17日訊(記者 黃曉)房屋質量差、裝修質量差、物業費高……一直以來都是民生熱點問題,今天下午,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趙樹民做客民生在線,對網友呼吁市場監管介入進行了答復。
網談中,有市民反映,自己居住的市南某小區,物業費高達7元/平米,嚴重違反山東省發改委2019年9月15日頒布實施的物業費管理規定,希望市場監管部門介入。
趙樹民答復說,根據規定,在成立業主委員會前,普通住宅的前期物業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即最高不能超過每平方米3.02元。成立業主委員會后,物業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由業主委托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公司簽訂合同,按合同標準執行。至于該小區的物業費是否違規,要看該小區是否屬于普通住宅、是否已成立業主委員會,需視具體情況進行判斷,建議該網友提供詳細情況,由執法人員檢查處理。
對于市民反饋的各種新房銷售、交付和物業糾紛問題,趙樹民說:“新房交付問題涉及面很廣,涉及多個職能部門。如果是市場監管的職責,我們一定會依法依規按程序做好監管,維護業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