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憑能力、看業績、比貢獻”!青島出臺十大領域人才分類評價標準
破除“重資歷、重頭銜、重論文”,堅持“憑能力、看業績、比貢獻”
青島出臺十大領域人才分類評價標準
優化人才結構,相關項目評選中40歲以下青年人才占比原則上不低于10%
人才評價標準缺乏科學分類,重資歷、重頭銜、重論文,對不同類別人才“一把尺子量到底”,對一線創新創業人才正向激勵不足……為解決這些人才評價的問題,建立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與國際規則相銜接的人才評價辦法,青島日前出臺《人才分類評價實施辦法》,提出實行分類分層評價人才,突出品德、能力、業績和貢獻指標制定評價標準,形成科學化、社會化、市場化人才分類評價機制,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
《辦法》對科技、哲學社會科學、文化藝術、教育、醫療衛生、技術技能6大領域人才的分類評價要求進行了細化。同時圍繞鄉村振興、“雙招雙引”等重點工作,設計制定了企業經營管理人才、農村實用人才、金融人才和外語外事外貿人才等4類人才的分類評價要素。以職業屬性和崗位要求為基礎,根據不同職業、不同崗位、不同層次人才特點和職責,堅持共通性與特殊性、水平業績與發展潛力、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突出品德、能力和貢獻等要素,制定科學合理、各有側重的評價標準。對弄虛作假、學術不端、道德失范等行為實行“一票否決”。針對以往多頭、頻繁、重復評價人才問題,提出“不重復評價原則”和“人才發展全周期評價原則”,綜合運用不同類型、不同發展階段人才評價結果,鼓勵持續研究和長期積累,解決多個類似人才項目同時支持同一人才等問題。
為服務重點產業發展,優化人才結構,《辦法》提出了向企業科研、生產一線、創業人才、青年人才、海外人才傾斜的具體舉措。在市級人才工程項目評選中,40歲以下青年人才占比原則上不低于10%。根據我市重大戰略和重點產業發展需要,更加突出創新引領和創業貢獻,最大限度激發和釋放人才創新創業活力,促進人才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
圍繞推進上合示范區和山東自貿試驗區青島片區建設確定的目標任務和產業方向研究配套人才政策,先行在“兩區”試點,探索“以賽選才”“按薪定才”等新評價方式,聚焦新興產業領域和高成長性企業,將人才項目比賽結果、薪酬收入與人才工程選拔、人才服務相銜接。
《辦法》創新評價方式,在分類評價機制上,更加注重發揮政府、市場、專業化組織、用人單位等多元評價主體作用。基礎研究人才以社會組織同行學術評價為主;應用研究和技術開發人才突出市場評價;社會科學人才以社會評價為主,兼顧政府評價。
下放選人用人自主權,充分激發用人單位選人用人活力。對現行政策無法有力支持或需要破格評審認定,以及按常規程序不能快速引進培育的優秀創新創業人才項目,可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議”等方式評價。對特殊技能人才,采取權威專家論證、突出業績認定、絕技絕活認定等方式評價。
今年以來,青島市委組織部等有關部門轉變人才政策制定的邏輯,堅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變政府“端菜”為企業“點單”,在人才評價標準上,著力破除“唯學歷、唯論文、唯獎項、唯職稱”導向,堅持“憑能力、看業績、比貢獻”。一系列改革,真正做到向用人主體放權,使用人主體成為引才育才用才留才的主體,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讓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用有所成。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劉佳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