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小轎車裝了十個液化氣罐!司機拒查還開車撞執法人員
2020-11-27 22:36 齊魯壹點
日前,青島市交通運輸執法支隊在洛陽路查處一輛小轎車裝了10個液化氣罐,被群眾舉報,執法人員現場查處。
11月25日傍晚,青島市交通運輸執法支隊接到群眾舉報,洛陽路某停車場附近有私家車非法從事危險品運輸經營,執法人員聞迅而動,立即趕往現場。18時許,執法人員發現魯UA***5小轎車存在非法營運嫌疑,擇機在寧鄉支路對該車進行檢查,但駕駛員朱某緊閉車窗,拒不配合檢查,并多次開車頂撞執法人員,試圖強行駛離。后經公安部門介入,駕駛員最終接受了檢查。經查,該車在后備箱和駕駛室后座共裝載了10個液化氣罐(50公斤1個,15公斤9個),從南昌支路運往李村,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執法人員依法將該車查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運輸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青島市燃氣管理條例》規定,燃氣運輸應當符合危險貨物運輸有關規定,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專用車輛和操作人員。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趙波 通訊員 崔楊慧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