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分”啊!青島酒司機同一地點喝酒開同一輛車被同一交警抓兩次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12月7日訊 俗話說“吃一塹長一智。”但是總有人犯錯后不知悔改。7日午夜,市北交警威海路中隊組織民警在轄區開展酒駕專項整治行動時,查獲一名“老熟人”。該名駕駛員兩次醉酒駕駛機動車,在同一地點喝酒后,駕駛同一輛車,被同一執勤民警查處,兩次被查地點僅相差100米。
交警夜查遇到“老熟人”
6日23時30分許,威海路中隊在威海路設置查車點,開展酒醉駕整治專項行動。7日0時30分許,一輛魯B1K2**牌小型轎車自威海路南向北行駛至執勤點時,被執勤交警攔下進行檢查。
“小哥看著面熟,我在哪里見過你?”民警要求文某某出示駕駛證時,文某某主動交待其去年因醉駕被中隊處理過,駕證處于吊銷之中。“怪不得這么面熟”,詢問中執勤民警又聞到一股濃烈的酒味,“又喝了?”民警問,駕駛人知道捂不住了,主動承認了其飲酒的事實,經現場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為141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執勤民警現場開具強制措施憑證,帶文某某到青島阜外醫院抽取血液備檢。
無證醉酒駕駛將嚴懲
據文某某交待,2019年6月5日晚他在順興路啤酒屋喝酒后因醉酒駕駛被執勤民警查處過,當時酒精檢測結果為130mg/100ml。2020年12月7日晚,又在順興路啤酒屋與朋友聚餐飲酒到凌晨。自認為天氣較冷,時間又晚,交警不會上路查車,便心存僥幸開車回家,卻被同一交警查獲。
目前,文某某因涉嫌無證駕駛和醉酒駕駛機動車,將被進一步調查處理。市北交警表示,看似巧合,但其中也有其必然性,如果駕駛員能嚴格約束自己,堅持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自然就不會一次又一次的被民警查處。
周末市北交警查獲12名酒司機
上周末,青島交警市北大隊在雷霆行動作戰指揮部統一指揮下,集中優勢警力集中開展酒醉駕、無牌無證、超員超載等嚴重違法行為整治行動,緊抓關鍵節點,精心組織部署,扎實開展交通違法整治夜查行動,全力營造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轄區出動八組警力部署流動查處酒駕地點,對各種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形成了有效震懾。共查獲12名酒司機,其中4起酒駕、8起醉駕。(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于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