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獎勵3000萬元!山東“大手筆”支持新型研發機構發展
記者自省科技廳獲悉,日前,《關于支持新型研發機構建設發展的若干措施》出臺,圍繞項目申報、人才引進、稅收減免及財政補助等方面制定了13條措施,以加快推進全省新型研發機構高質量發展,進一步完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激發創新活力。
在項目申報方面,《措施》提出,新型研發機構在申報省或市級財政科技計劃、人才引進、創新載體建設、科技成果轉化收入分配等方面,可同等享受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的資格待遇和扶持政策;新型研發機構凝練提出的重大技術研發項目,經論證可優先納入省重大創新工程項目指南;對新型研發機構申請的科技資金股權投資項目,同等條件下優先投資。
在人才引進和培育方面,《措施》提出,新型研發機構從省外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符合頒發“山東惠才卡”條件的,憑卡享受住房安居、醫療保健、培訓提升和子女入學等方面的優惠待遇;對其引進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在辦理簽證、居留、工作許可等方面開辟“綠色”通道,實行“容缺受理”,符合條件的可辦理有效期5-10年、多次入境人才簽證。
此外,《措施》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的科技人員及創新團隊依法到新型研發機構兼職開展項目研發、成果轉化和創新服務,兼職期間與原單位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專業技術職務評審、項目申報、崗位競聘、培訓、考核、獎勵等方面的權利;到新型研發機構開展離崗創業或自主創辦新型研發機構的,經人事關系所在單位批準,3年內保留人事關系,連續計算工齡,并享有參加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社會保險等方面的權利;創業后返回原單位的,聘用至不低于離崗創辦企業時原崗位等級的崗位;鼓勵高等院校與新型研發機構建立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
在稅收減免方面,《措施》提出,新型研發機構進口科研用儀器設備,未享受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減免優惠的,由省級財政按照未享受減免金額的一定比例,每年給予不超過500萬元補助;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的非營利性科研機構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新型研發機構可按規定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科技成果轉化等相關政策,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可按規定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在專業技術職務申報方面,《措施》提出,暢通各類新型研發機構專業技術人才職務評審通道,做出突出貢獻、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可享受專業技術職務“直通車”政策,不受原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學歷資歷、申報條件等限制,直接申報評審副高級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時,將發明專利轉化應用情況、技術轉讓成交額等作為評價的重要內容。
此外,《措施》還通過“大手筆”獎勵推進新型研發機構發展。在支撐和引領我省產業發展、基礎研究及技術創新、高水平研發人才及團隊引進培育、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企業孵化、創新服務等方面成效突出、評價優秀的新型研發機構,最多給予100萬元后補助支持;對成為國家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國家重大創新基地的新型研發機構,一次性給予最多3000萬元獎勵支持;鼓勵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建設面向產業的新型研發機構,總投資超過5000萬元,其中企業投資超過3000萬元的,直接納入省級科技創新平臺管理;對注冊為企業的新型研發機構為首臺(套)技術裝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高端軟件等新產品購買的產品質量險、責任險及綜合險,省財政按實際投保費率不超過3%及不高于實際投保年度保費的80%的標準對生產企業給予支持,最高可給予500萬元支持。(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耿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