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十方面舉措健全完善公共衛生體系 提升應對突發重大公共衛生事件能力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2月5日訊 近日,青島市政府發布《關于健全完善公共衛生體系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著力補短板、堵漏洞、強弱項,明確提出到2022年,構建職能明確、分工合作、運轉順暢、銜接有序、保障有力、體系健全、功能完善的公共衛生體系,全市應對突發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顯著提高。
《實施意見》提出了十個方面的重點任務,包括改革完善公共衛生法治保障體系、改革完善公共衛生監測預警體系、改革完善公共衛生事件決策指揮體系、改革完善公共衛生聯防聯控群防群治工作機制、改革完善公共衛生醫療救治體系、改革完善公共衛生人才保障機制、改革完善公共衛生應急物資保障體系、改革完善公共衛生預防控制體系、改革完善公共衛生科研創新機制、改革完善公共衛生教育培訓體系。其中,《實施意見》對于未來兩年內有關公共衛生基礎設施建設、人才隊伍建設、政策支持等方面提出了具體的目標要求。
在改革完善公共衛生預防控制體系方面,《實施意見》提出,建設現代化疾控體系。推進區(市)疾控機構標準化建設,根據需要適當提高設備配置標準,區(市)級以上疾控機構全部建成P2實驗室,具備開展新冠病毒、流感病毒、腸道病毒和艾滋病病毒等常見病原體的核酸檢測和抗體檢測等能力。提升基層防控能力。加大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投入,優先保障基層用人需求,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推進實現村衛生室房屋產權公有,支持鎮街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配備CT等設備和建設具備隔離條件的發熱哨點診室。到2022年,通過“縣管鎮聘村用”實現鄉村醫生合同制管理,通過“縣管鎮街用”為每個鎮街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配備1-2名公共衛生醫師。各區(市)要將學校納入防控重點場所,增強校醫配備,支持高校校醫院集中建設,增強學校傳染病、常見病的預防、治療能力。
關于改革完善公共衛生醫療救治體系,《實施意見》提出,要提升公共衛生救治能力。全面提升區(市)級醫院救治能力,堅持適度超前規劃,重點完善1所區(市)級醫院基礎設施條件,按照“50-100萬人口不低于80張、100萬以上人口不低于100張”的要求,加快可轉換傳染病病區建設,并按照編制床位2%-5 %的比例設置重癥監護病房。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健全120急救體系,配備配齊負壓救護車、負壓擔架、移動車載CT等必要設施設備,2021年底前,每百萬常駐人口至少配備 1輛負壓救護車。
在改革完善公共衛生人才保障機制方面,《實施意見》提出,健全公共衛生執業人員培養、準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評價和激勵機制,在相關人才推薦選拔中,適當給予傾斜;對各級疾控機構進行核編并補齊空編,加大用編進人計劃傾斜力度,到2022年,以區(市)為單位空編率不超過5%,在疾控機構設立首席專家。各級衛生健康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主要負責人一般應具備醫學相關專業背景。各級要按照綜合預算原則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納入本級預算保障,并在保障政策上予以傾斜;創新公共衛生機構管理機制,既實行財政全額保障政策,又落實“兩個允許”要求,逐步建立保障與激勵相結合的運行新機制。基層公共衛生服務機構人員收入逐步達到區(市)級醫院同職級人員水平。
關于改革完善公共衛生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實施意見》提出,到2022年,建立以市、區(市)兩級政府儲備為支撐,以重點醫療物資生產企業產能儲備為基礎,以醫療衛生機構實物儲備、社會捐助捐贈和家庭儲備為補充,規模適度、結構合理、管理科學、運行高效的應急物資保障體系。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日均消耗醫用物資上限不少于1個月進行物資儲備,適時倒庫更新,確保物資質量。
在改革完善公共衛生教育培訓體系方面,《實施意見》提出,鼓勵高等院校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類、傳染病相關學科專業建設,培養預防醫學—臨床醫學復合型人才,加強公共衛生高端人才培養。將健康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在中小學規范開設健康教育必修課程,到2022年,寄宿制中小學校或600名學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學校配備專職衛生專業技術人員、600名學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學校配備專兼職保健教師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不低于75%。(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薛華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