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青島快評|六旬女工為半卷衛生紙險丟命!酒店維權別犯“米振東式正義”…
維護正義,首先要保證維護正義的行為本身就是正義的。否則,所謂的正義再金光閃閃,也蓋不住下面隱隱透出的一縷縷陰森可怖。
文 |牛曉瑜
來源 |青島新聞網視點團隊
據報道,日前,安徽一63歲酒店洗碗工蒯女士把酒店廁所的半卷衛生紙拿到員工宿舍去用,其行為被酒店指為盜竊,并施以搜身、問話和辭退等行為措施,其中蒯女士還曾對酒店領導下跪求饒。之后蒯女士認為自己“清白一輩子為半卷衛生紙背上小偷的名聲”,在員工宿舍服藥企圖自殺。經過搶救之后蒯女士保住了性命。
半卷衛生紙和一條人命,相差實在太過懸殊,沒有可比性。但是在這件荒唐事里,這兩個概念被系在了一起。還好蒯女士的性命保住了,否則還真會釀成“半卷衛生紙引發的血案”。
拿走店里的半卷衛生紙準備自用,算是偷嗎?竊以為,充其量只能算是想占點小便宜,與不少公廁的“扯紙人”類似,算道德上有“瑕疵”,不能上升到“偷盜”的范疇。
即使算“偷”,“偷半卷衛生紙”真的構成盜竊行為甚至犯罪嗎?有律師認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是一種盜竊行為,但要區分普通的違法行為和犯罪行為的區別:只有涉案的數額較大,才有可能構成“盜竊罪”。對于一般的違法行為,可以由公安機關在調查之后,根據具體的情形,對行為人進行相應的行政處罰。
類似“偷半卷衛生紙”的不道德行為,生活中還能遇到不少,比如不看紅燈過馬路、用公廁的水洗衣服、公共場所吸煙等,算是一種“平庸的小惡”。
對于“偷半卷衛生紙”這種輕微的違法行為,批評教育是可以的,將其上綱上線到“犯罪”的地步,有些小題大做了。
懲罰和違法行為必須是對等的。這好比對殺人犯不能處罰社區勞動,對盜竊犯不適合判處死刑。如果對違法行為不分輕重,統統處以嚴重處罰,勢必會起到另一種反作用:反正也要被重罰,不如來一票大的。懲罰的初衷是警示和教化,兩者相輔相成,既能讓人認識錯誤,又能讓人改正錯誤。而統統處以重罰,嚴重偏離了懲罰的初衷,除了勾起違法者心中的怨恨之外,達不到警示和教化的根本目的,所以是不可取的。
如何懲罰才是最合適的?對于事件本身而言,蒯女士偷半卷衛生紙打算自己拿回宿舍用,并沒有對他人和集體造成很大的損失,也沒有給他人和集體帶來非常不良的影響,一般來說,不會有人會為了半卷衛生紙而請公安機關介入,用集體的內部規章制度處罰即可。
但事發酒店是怎么做的呢?據蒯女士的女兒稱,酒店方一些人氣勢洶洶詢問蒯女士是否拿了酒店的東西。“她沒想到過對方要搜,而且直接要搜她上午穿過放在一邊的外套,她才想起來那卷衛生紙,就掏出來了。”
酒店保安是否有權力對蒯女士進行搜身?搜身行為是否違法?蒯女士身上裝有的東西屬于她本人的隱私,隱私權屬于基本人權,即使是違法人員也應正常享有。保安對蒯女士搜身的行為,問題就更大了。因為只有執法單位才有權實施搜身等行為,并且需要依法行使。保安是執法單位的執法人員嗎?顯然不是。
同樣是違法行為,搜身和偷半卷衛生紙相比,哪個性質比較惡劣,哪個損失比較大,不言而喻。更別說其中還存在蒯女士“下跪求饒”的情節,這更是對員工的嚴重侮辱。
感性地說一句,一個能用喝藥自盡來維護自己名譽的人,多半不是一個壞人。但是一個能為半卷衛生紙對女工進行搜身的企業,行事作風值得細細品味。
網紅刑法學教授羅翔說過一句話用在這里很適合:不能學法學得沒有人性了。同樣的道理,管理也不能管理的沒有人性了。維護正義,首先要保證維護正義的行為本身就是正義的。否則,所謂的正義再金光閃閃,也蓋不住下面隱隱透出的一縷縷陰森可怖。
抓住別人的一點小惡便無限放大,自以為站在道德高地可以大搞“正義審判”,這樣的嘴臉何其丑陋。對于最底層的打工人來說,他們受不了這樣的污辱,辭退對于他們來說更是失去了飯碗,在生活和精神方面都相當于遭受了被捂在地上狠狠摩擦的那種碾壓。
在電視劇《巡回檢察組》里,“罪犯BOSS”米振東一直堅持自己的所謂的正義,并找人復仇,檢察官馮森怒斥他自私自利,為了復仇搞地下審判,害無辜的苗苗受到牽連。最后,米振東被“罵醒”,但為時已晚。
想套用一句經典的話來作為結束語,“正義,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