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帶證或少帶證!青島23個部門聯合發文:推廣應用100類電子證照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2月14日訊 日前,青島市行政審批服務局、青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青島市教育局等23部門聯合發出《關于做好船舶營業運輸證、印刷經營許可證等100類電子證照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積極拓展電子證照證明應用和服務領域,深化數據共享,打造“審批部門發證—企業群眾亮證—監管部門查證”的電子證照應用閉環,以高效審管聯動機制提升電子證照應用成效,提高行政執法效率,切實減輕企業群眾辦事負擔。
根據通知,除國家、省系統統一制發的電子證照外,各單位按照“誰產生、誰負責”的原則,做好有效期內紙質證照證明的數據匯聚、底版樣例收集、印章授權工作。電子證照數據存儲在本地的,由各部門通過“青島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掛接發布。市大數據局負責將各部門發布的數據及時歸集至省統一電子證照庫,生成電子證照證明,并通過“愛山東”App青島分廳提供電子證照領取、出示、下載、授權、糾錯、使用記錄查詢等應用服務。
通知要求,各單位要積極擴展電子證照的應用場景,在行政審批、行政執法和社會生活過程中,優先使用電子證照證明方式進行查詢、核驗,不再強制要求企業群眾張貼、懸掛、隨身攜帶實體證照證明或紙質復印件(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要求的除外)。
電子證照推廣應用對于提升行政審批效率、提高行政執法效能有重要意義。行政審批過程中,申請人通過手機出示電子證照,工作人員掃碼核驗,共享電子證照附件,解決了申請人忘帶證照來回跑問題。業務辦結后,申請人可在線領取、下載電子證照,實現證照即辦即得。行政執法過程中,企業群眾可以不帶證或者少帶證,通過出示電子證照的方式通過行政執法查驗,既解決了部分生產經營活動中不便攜帶實體證照的問題,同時也降低了執法人員查驗難度,提高了執法效率。(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余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