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印發耕地保護激勵辦法 最高可獎勵100萬元
2023-03-17 15:19 青島日報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3月17日訊 為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強化耕地保護監督,近日,市財政局會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聯合印發《青島市耕地保護激勵辦法》,對耕地保護工作成效突出的區(市)、鎮(街道)予以獎勵。
據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市級耕地保護激勵評價,根據評價結果,全市每年評選2個區(市)和20個鎮(街道)作為市級激勵對象。對評選出的第1-2名的區(市)分別給予200畝和100畝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獎勵,對每個激勵鎮(街道)給予100萬元獎勵資金。原則上入選省級激勵名單的區(市)及鎮(街道),不再享受市級獎勵。
市級獎勵的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由受激勵區(市)政府統籌使用。市級獎勵資金由受激勵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安排使用,受激勵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將不低于70%市級獎勵資金用于激勵本轄區內耕地保護工作成效突出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獎勵資金可用于: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管護及修繕;耕地質量提升改造;永久基本農田日常管護、標志標識更新更換等。
下一步,市財政局將會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做好耕地保護激勵政策的兌現實施,充分調動各區(市)保護耕地的主動性、積極性,嚴守耕地紅線,保障糧食安全。(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傅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