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規!外賣騎手電動自行車速度每小時不能超過25公里
近日,
青島市市場監管局發布
《關于規范線上經營和即時配送
企業安全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告知書》
(以下簡稱“告知書”)。
告知書明確,電商平臺企業要在平臺規則中明確銷售電動自行車及相關產品應符合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嚴禁銷售未依法經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和充電器等產品;嚴禁發布“解互認協議”“解限速”“增容量”等信息;在電動自行車相關商品銷售頁面,明示“禁止非法改裝”內容。
告知書提出,平臺企業要構建識別非法改裝、“解互認協議”“解限速”“增容量”等信息的專業大數據模型,提升內容審核能力;要加強技術巡查,對改裝關鍵詞保持高風險審核,即時清理非法改裝廣告信息,依法依規向監管部門推送違法違規線索。
針對及時配送企業,告知書提出,落實車輛審查備案程序。迅速建立并落實配送騎手使用車輛的入職審查備案制度,要求騎手使用符合國家標準、取得CCC認證證書、依法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及時提醒督促騎手完成前置審查備案工作,詳實登記備案騎手姓名、車輛所有人、車牌號、車架號、CCC認證證書編號等關鍵信息。
告知書明確,優化完善配送機制。合理制定配送規則,對使用電動自行車配送的,按照最高速度25km/h守法行駛可完成配送任務的標準設定配送時限、路線;優化考核規則,將配送騎手的守法守規情況納入考核評價體系。
告知書鼓勵即時配送企業統一配發電動自行車,推廣共享換電模式。
來源丨觀海新聞/青島晚報/掌上青島記者 李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