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贊!青島外部董事改革經驗獲評典型在全省推廣
堅持“三優(yōu)”夯實“三層”把好“三關”協(xié)同“三方”
青島外部董事改革經驗獲評典型在全省推廣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訊 近日,省國資委印發(fā)《第三批國有企業(yè)改革深化提升行動典型經驗》,青島市報送的《建強隊伍 完善機制 青島市不斷提升外部董事行權履職水平》入選本次17個典型經驗,予以全省推廣。
近年來,青島市始終堅持深入貫徹“兩個一以貫之”,以推行外部董事制度建設為抓手,重點從隊伍、制度、機制、管理四個方面不斷提升外部董事行權履職水平,有力推動市直企業(yè)高質量發(fā)展,海發(fā)集團、青啤股份2家企業(yè)被評為全國公司治理示范企業(yè),海灣集團、澳柯瑪控股集團、紅星化工集團3家企業(yè)被評為山東省現代企業(yè)制度示范工程示范企業(yè)。
堅持“三優(yōu)”,打造人員隊伍“新生力”。以隊伍建設為核心,嚴把外部董事“入口關”,突出專業(yè)特長,選聘28名專職外部董事、18名兼職外部董事,構建起背景多元、專業(yè)互補、決策獨立的外部董事“新生力”。
夯實“三層”,健全行權履職“新體系”。以建章立制為重點,著力從外部董事行權頂層設計、履職規(guī)范、議事規(guī)則三個層面入手,逐步健全完善外部董事行權履職的制度體系。
把好“三關”,構建決策運行“新生態(tài)”。以夯實行權基礎為關鍵,把好權責邊界關、參與決策關、監(jiān)督報告關三個關口,著力加強外部董事行權機制建設,構建起市直企業(yè)董事會決策的“新生態(tài)”。
協(xié)同“三方”,建立服務保障“新模式”。以強化保障為前提,從任職企業(yè)、國資機構、托管單位三方發(fā)力,著力加強外部董事履職保障、日常管理、服務保障機制建設,全面有效支持外部董事行權履職。(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劉蘭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