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源共計1647間!青島這個區發布最新租賃型人才住房項目配租公告
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7月10日訊 近日,城陽區2024年第三批次租賃型人才住房項目配租公告發布,本次配租房源共包含城發陽光公寓和順城櫻花語2個租賃型人才住房項目,房源共計1647間。戶型以現場公示為準,統一按照排序選房,不區分項目、戶型。
配租范圍
本次公開配租房源面向全市符合條件的各類人才。城陽區轄區內的人才優先選房;剩余房源面向市本級及其他區(市)人才組織選房。
配租對象
(一)具有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高級技工及以上職業技能資格(或相應職業技能等級),或在青島市創新創業并做出貢獻的各類全職人才;
(二)已在青落戶并與青島市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
(三)柔性引進的高層次人才。
配租條件
(一)全職工作人才申請人才住房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在青島市依法設立的用人單位在職在崗工作,并按規定在青島市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青島市引進的重點產業和各類總部單位(含分支機構)全職工作并繳納個稅的人才;
2.國內普通高校專科、本科學歷人才需具備統招全日制專科、本科學歷;研究生層次人才需取得相應學歷或學位證書;專技類人才需取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技能類人才需取得高級工(三級)及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高級管理人才近三年個人所得稅年度平均納稅總額應達到4萬元以上;創業類人才應作為第一大股東或法人代表投資創業一次性投資額(本人)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并年繳納稅額在10萬元以上或企業聘用青島市員工10人以上;
3.具有青島市戶籍或持有青島市有效的《山東省居住證》;港澳臺同胞以及外籍人才需具有本市有效工作居留證件。
(二)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申請人才住房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屬于國內普通高校統招全日制專科、本科學歷層次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研究生學歷層次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或在國(境)外高等院校留學的專科及以上學歷層次畢業學年在校大學生;
2.具有青島市戶籍;
3.已與青島市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
(三)柔性引進人才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青島市高層次人才分類目錄人才規定,并持有《青島市高層次人才服務綠卡》或《山東惠才卡》;
2.與青島市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含3年)合作協議,每年實際給付人才計繳所得稅不低于4萬元。
(四)上述各類人才存在以下情況的,不再享受人才住房政策:
1.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城陽區的城鎮范圍內有住房。
2.本人及其配偶在青島市范圍內享受過用于住房的一次性補貼(主要指住房安家性質的頂尖人才安家費、高層次優秀人才購房安家補貼、創業創新領軍人才安家補貼、博士后聚青資助(博士后安家補貼)、技能領軍人才安家補貼和青年人才在青創新創業一次性安家費等),或享受過住房優惠政策(含福利分房、房改房、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部隊分房、產權型人才住房、青島市各級機關干部(職工)分房、集資建房等)。
3.申請人及其配偶已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或租賃型人才住房的,在租房期間無違約情況且符合條件的,辦理退租后可重新申請租賃型人才住房,夫妻雙方均符合配租條件的,只能申請租住一套(間)人才住房。
(五)人才在本市辦理就業登記和繳納社保時間截至2024年6月30日,其他資格條件取得時間截至申請登記結束之日。
申報流程
本次人才住房配租按照申請登記、單位初審公示、資格審核、補正復核、查重公示、輪候選房、簽約備案等流程進行。
(一)看房時間
2024年7月9日至7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本次組織看房后,選房之前不再另行組織看房。
(二)申請登記
1.單位申請。意向申請人所在用人單位登錄青島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統(http://rczf.qdzfbz.com),按要求上傳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近期納稅情況證明、辦理專員身份證等證明材料,注冊單位賬號,審核通過后錄入申請人才住房人員名單。
2.個人申請。自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7日符合人才住房分配范圍及條件的申請人,注冊系統(http://rczf.qdzfbz.com)填報申請信息、上傳證明材料。
(三)單位初審、公示
用人單位對本單位申請人填報的信息和申請材料原件進行初審,并在單位范圍內公示不少于2日(公示材料由用人單位自行存檔備查,無需上傳系統),用人單位未在申請登記截止日(2024年7月17日)前完成初審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申請資格。
(四)資格審核
自2024年7月18日-2024年7月26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各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能,在規定時間內進行人才資格審核確認,完成對申請人戶籍、婚姻、人才資格、合同簽訂、社保繳納、納稅以及住房補貼享受等情況的審核。
(五)補正復核
對存在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過系統一次性退回并告知申請人,2024年7月29日前補正相關材料,逾期不予補正的,視同放棄申請資格。收到補正材料后,相關部門在2024年8月1日前完成復核,并根據審核結果更新排序名單。
(六)查重公示
區住房城市建設部門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確定的人員排序名單,通過系統對人才家庭房產情況進行篩查。審核結束后將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員名單于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8日在“城陽區政務網”和青島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統進行公示。
(七)輪候選房
公示結束后,選房公告(含選房人員名單和選房時間地點)在青島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統及城陽區政務網另行發布。申請人持相關身份證明在選房公告規定的時間內到規定的地點輪候選房。
(八)簽約備案
選房成功后,簽訂租賃合同,辦理有關入住手續。簽約結束后,運營單位將相關資料錄入青島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系統,并按規定報城陽區住房和城市建設管理局備案。
租金標準
本次分配的人才住房租金標準按照同區域住房市場租金的60%確定,超出人才應享受建筑面積標準50%以內的部分仍按核定的優惠標準收取,剩余部分建筑面積按市場租金收取,后續租金標準將根據新出臺政策適時調整。租金收費標準如下:
有關要求
(一)本次申報由用人單位統一辦理,個人申請不予受理。各用人單位要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申報,未在規定時間內申報材料以及申報材料不完整的視為自動放棄。人才住房申請采取誠信申報方式,申請人和用人單位須如實提供申請材料,填報申請信息,并對提供材料和所填信息的真實性進行承諾。對弄虛作假騙取配租資格的個人,一經核實取消其分配資格,收回人才住房,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人才住房。對出具虛假證明的單位,納入人才住房政策失信單位名單,并由主管部門或移交相關部門依法追究單位領導和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二)人才住房管理機構及其他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在人才住房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本次所有人才住房申請須通過青島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統進行,請各類人才不要通過中介機構申請以避免受騙上當。
(四)人才住房配租工作咨詢電話:0532-87866669;
人才資格咨詢電話0532-58659756
(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王冰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