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新追訪】女大學生畢業入職直播公司 試播3天后想離職 被索賠1萬元!
青島新聞網7月11日訊(記者 徐斌 實習記者 韓如意)“就播了3天,非但沒有工資,還要我賠1萬塊的違約金,接受不了!”
近日,剛剛大學畢業準備找工作的女大學生張歡(化名)撥打了青島新聞網熱線,分享了自己這幾天的求職遭遇。
小張不久前通過Boss直聘找到了一家直播經紀公司,對方正好招聘主播,并開出了5000元無責任底薪的條件。這讓本身就有舞蹈才藝在身的小張很心動。經過面試和簡單的培訓,小張順利與公司簽約。但直播公司的工作內容與小張的期望相差甚遠,不僅直播時長被刻意拉長,直播內容也與之前承諾的不一樣。
經過了3天的嘗試,小張決定辭職,而令她意想不到的是,公司告訴她離職可以,但必須賠償公司1萬元的違約金。小張說,走到這一步她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當初入職簽的根本就不是勞動合同,而是一份合作協議,自己剛畢業涉世未深,被對方鉆了空子。
小張:一直以為自己簽的是勞動合同
小張告訴記者,在提出離職之前,她都認為自己當初簽的是勞動合同而非合作協議。“違約金這塊,合同里也沒有體現具體是什么賠付標準,為什么就要賠1萬塊錢?”在小張看來,她并不覺得公司給了她什么扶持,也沒覺得公司有什么損失,之前承諾的直播培訓,只是有兩位員工和她簡單聊了聊,設備也沒有損耗,怎么試播了3天,就要她賠1萬塊?
除此之外,小張表示入職之前,公司的管理層也曾口頭承諾如果不適應可以隨時離職,而當自己真要選擇離職的時候,卻要面臨這突如其來的高額違約金,這對一個剛畢業的大學生而言簡直是“天價”。
直播公司:小張自愿簽署合作協議培養主播有成本
對此,記者聯系到了小張入職的直播經紀公司。對方工作人員表示,小張是自愿簽署的合作協議,這點沒有疑義。
在談到1萬元的違約金金額時,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公司培養主播也是有成本的,會有扶植資源給到主播,像小張這種簽訂合約后突然提出離職的情況,會給公司造成損失,違約金的標準也是根據公司前期的花費計算出來的,至于具體標準不方便透露。
律師:簽署合同要慎重可通過法律維權
針對此事件,記者咨詢了山東博彬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胡明金。胡律師表示,既然小張已經簽署合作協議,可以和公司協商解決,協商無果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同時胡律師也提醒廣大畢業生,社會商業機構不同于大學校園,剛踏入社會的畢業生應當在簽署合同前認真閱讀合同內容,了解合同給自己帶來的法律風險,對于自己不懂的內容要及時求助專業人員,要對自己作出的民事法律行為負責;同時,社會商業機構在對待應屆畢業生的就業問題上應當盡到必要的社會責任,秉承嚴謹、克制、理性的態度向應屆畢業生表達就業前景及相關風險,避免盲目簽約的情況輕易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