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昨日電記者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山東濟南、江西贛州、福建漳州3市法院今天分別對銷售偽劣種子、以工業用豬油冒充食用豬油銷售、受賄縱容包庇制假犯罪等3起案件作出判決,一批犯罪分子受到法律制裁。銷售假冒種子
農民大幅減產
山東省泰安市郊區大汶口鎮農民李平云,于1998年11月將自己培育但沒有經過國家認證推廣的6萬公斤玉米種子,假冒“魯單50”號玉米種子銷售給山東農科種子研究開發中心,獲利31萬余元。當地和江蘇等地農民購買種植后,造成玉米大面積減產,造成經濟損失314.5萬余元。濟南市中院以銷售偽劣種子罪,終審判處李平云有期徒刑7年。
工業豬油當成食用油造成千余人中毒
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沙灣深安貿易部經理林烈群,先后從香港購進大量工業用豬油,批發給江西省的定南、龍南、會昌等縣的食用豬油經銷商,從中非法牟利。1998年12月1日,林烈群將從香港購進的工業用豬油(其中部分被有機錫污染),當作食用豬油在江西省定南縣和龍南縣銷售,部分群眾購買誤食后,造成1002人中毒,其中60人重度中毒,3人中毒死亡,942人輕度中毒和334人出現中毒不良反應的嚴重后果。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以銷售有害食品罪,一審判處林烈群死刑,緩期2年執行。收受制假分子賄賂充當其保護傘
福建省漳州市鄉鎮企業局原副局長許瑞章,于1995年至1998年擔任詔安縣副縣長兼打假領導小組副組長期間,縱容包庇當地制售假煙等犯罪活動,并利用職權多次給工商局和技術監督局的領導打電話,要求對被查獲的制假售假人員給以關照,從中收受制假分子賄賂財物計10.9萬余元。詔安縣原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打假領導小組組長吳根源,縱容當地制假活動,并收受制假分子賄賂款8萬元,致使當地制售假煙活動泛濫。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分別判處許瑞章、吳根源有期徒刑11年和10年。